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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时间:2020-06-28   来源:新闻稿   点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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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pension)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最近,河北省出台关于养老金最新规定,现在就是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同时去强化市县政府和经办机构基金征缴主体相关的责任,通过这些措施就是从根本上就是去壮大基金支付能力,从而保证现在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

  经河北省政府批准,从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从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960多万城乡老人将直接受益。

  今年起河北省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提高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从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

  鼓励各地在此基础上增加

  同时,河北省还将鼓励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情况上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本次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960多万城乡老人将直接受益

  本次河北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后,将有960多万城乡老人受益。截至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 3440.32万人参保,参保率98.40%。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2476.77 万人,共为963.55万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009年,我省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同步试点。2012年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年,今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这是我省第三次为城乡居民提高基础养老金。

  河北:“老人”“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同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金计发办法、基金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衔接等方面予以明确。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个人缴费比例为8%

  根据《意见》,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机关单位 (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

  职业年金个人按4%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按8%缴纳,个人按4%缴纳。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由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基金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河北省2020年养老金会怎么调整?

  4月17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养老金总体比例为5%。各省份以此为高限提高养老金,不得自行提高养老金调整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在5月31号之前制定方案进行报批。所以目前河北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在制定当中。

  不过按照全国的养老金调整通知,养老金涨幅、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养老金调整方式均已经确定。

  一、养老金涨幅为5%

  二、可以参与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且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也就是说,2020年刚退休的人员无法参与这次养老金上涨5%了。

  三、具体调整方式

  一是定额调整,二是挂钩调整,三是倾斜调整。

  目前河北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公布,具体这三步的调整细则和金额也还没确定。

  不过由于今年养老金涨幅跟2019年养老金涨幅一样,所以预计跟2019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大体上差不多。

  我们可以参考2019年河北养老金调整方案来看看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增加22元。

  二是挂钩调整,每缴费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长1.4%。

  三是倾斜调整,高龄退休人员70岁到74岁的老年人额外增加20元;75~79周岁的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增加40元。

  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分别额外增加15元、20元、25元。

  预计2020年河北养老金调整方案跟2019年差不多。

  当然,以上仅供参考。准确的我们还是要以河北公布的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为准。

  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暂时还没有出台,一般来说应当在6月底和7月初公布。根据今年的形势来看,跟去年变化不大,甚至绝大多数人的调整金额还会有3~5元的提升。

  国家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2005年开始我国推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统一,至今已经16年。每年调整的步骤是首先有国家统一公布养老金调整的通知,然后各地方制定当地的实施方案。我们要推动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因此现在各省市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是只有一个,各个地级市都不能自行制定实施方案。

  4月17日,人社部公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这是2016年以来第五年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通知》明确了养老金调整的一些基本事项。

  第一,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说明即使7月份养老金调整到位,养老金差额也会从1月份开始补发。

  第二,调整范围,是针对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这样时间上就能够做到有效衔接。

  至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他们计算养老金时,要使用2019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和养老金个人账户2019年记账利率计发利息。养老金也会比2019年退休高出一大截,一般增幅能在7%~9%之间。

  第三,调整幅度。调整幅度仍然是按照上一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确定。这已经是连续第3年保持5%的水平。毕竟在全国工资收入减缓、养老保险基金压力越来越大、养老金水平越来越高的今天,能够持续维持5%的增长速度,也相当不错了。

  其实,我们对比可以发现,晚退休养老金增幅在7%~9%,而早退休只能维持人均5%的增长速度。可以说晚退休更划算。

  第四,调整方式。养老金调整要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定额调整,是符合养老金调整的人员增加相同的钱数,这是属于公平调整部分。当然,我们还有其他需要满足的需求,并不能全部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贯彻的是长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部分。适当倾斜,主要是向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群体倾斜照顾。

  另外,还有资金来源和组织实施部门。今年,养老金调整的通知,基本上相关事项都没有发生变化。各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仍然是要求5月31日前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所以,养老金调整变化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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