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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推广普及应急知识技能,提升疫情防控能力。以下是中国文库网-教育资源网分享的开学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疫情防控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开学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做好 2020 年春季 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 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 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 2020 年春季学期 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 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XXX负责。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假期中全面排查
1. 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部门应与本 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2. 全体教职工需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前返XX,返XX途中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 N95 口罩;
返XX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XX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 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 14 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 各教学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学 工作。
(二)开学时全面检测
1. 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XX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正式开学前,部门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来XX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 教职工不要私自提前返校上班,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 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 排,方可返校。
3. 返校当天,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 统计。对体温超过37.3 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 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 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上班时全程防控
1. 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 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2. 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 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
3. 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
4. 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汇报,并逐级上报,总值班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 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 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组织人 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 进行合理调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 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 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 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 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 向学校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 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 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如多锻炼、少熬夜、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战。
开学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2月28日下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校长黄映然组织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研究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黄映然充分肯定了各部门为制定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所付出的努力。他强调,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容不得半点疏忽,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黄映然对进一步统筹完善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提出七方面的明确要求:一要守住大门,要持续做好对入校人员的体温检测,谨防人员在校门口聚集,严格把好防控第一道关口;二要做好隔离管控,外地返校教职工的居家隔离、开学后的学生集中隔离和休整期隔离等方案务必做细做实;三要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口罩、体温枪、消毒水等要预备充足;四要做好消毒工作,要明确人员、区域、时间,责任到人;五要做好开学后学生晨检、午检以及在校情况跟踪,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根本原则;六要做好开学后的配餐工作,要周密考虑订餐、送餐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七要继续有序做好学校在建项目和铺面的开工复工工作。
与会人员还围绕开学学生错峰返校、食堂送餐、外来车辆管控、防控物资筹备以及教室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细化研究。
开学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为做好学校开学返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0〕7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 总体目标
通过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校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返校教职工管理工作小组,全面指导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工作的有序开展。
组 长:丁良海
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职工考勤工作的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黄伟具体负责,人事处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开学前全面排查
1、预判返校教职工人数。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人事处与全校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并掌握全体教职工假期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返校及返哈人员全程调查。全面排查是否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在外人员有无从疫区返回或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对返校日教职工人数做好预判工作。
2、返校日全面检测工作
返校人员通过道里、道外、和兴路、群力、五常等五条通勤线路车(每辆通勤车按时消毒,安排专人对每一站点上车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对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制止上通勤车),教职工私家车辆及步行人员进入校园时要接受校门卫保安人员的健康监测。
为避免通勤车辆集中进入校园造成拥挤现象,设立专人引导车辆入校时间。学校将在不同地点设立多个检测点,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立即安排其前往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与观察,并将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3、外地返哈、返校人员安排。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1号公告)要求,严格要求返程教职工登录“黑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产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卡录入工作。明确要求外地返岗人员到达哈市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当日体温等。将严格要求外地返哈人员自到达哈市之日起,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不与外人接触,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如出现发热、干咳、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单位批准,方可上岗。
(二)上班时全程防控
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在岗教职工有关工作规定,做到工作时间全程防控。
1.教职工按照学校拟定的开学时间返校,不得私自提前入校,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
2.教职工要保持健康阳光心态,到校后避免见面互访,出门戴口罩。不聚会、不聚集,不听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人心稳定、有序安定的社会氛围。
3.坚持每日体温晨午检工作,早上及下午14点共三次。每位教职工早晨上通勤车前,务必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如有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进一步检查与观察,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进入校园后,听从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的安排,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生体温过高现象,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每天下午,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4.教职工就餐严格服从学校错峰用餐规定,杜绝拥挤现象发生。
5.任课教师根据授课任务到校上班,疫情期间不集中办公,如有其他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各部门加强考勤,追踪掌握因病因事缺岗教职工情况,教职工上班期间外出要经本部门同意,人事处备案。
6.各部门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暂停所有人才、临时工及雇员等招聘录用工作。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应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8.尽量减少部门与部门间面对面办公,采取电话预约、线上办公,最大限度减少部门间人员走动。各部门、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周办公计划,并公布于学院工作群中,避免发生教职工办事人多拥堵或办不成事的现象发生。各部门、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每天固定时间负责送取材料,严禁临时指派学生报送材料。
9.对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人事处协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应岗位进行合理调配,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0.出现教职工校内突发感染症状,立即上报,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安排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在应急处置启动准备过程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听从学校安排。
四、其他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职工,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加强日常防范。
2.人事处应精准掌握全体教职工相关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继续利用“我在校园”APP执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3.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 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科学自我防护,确保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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