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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乡村医生新政策】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

时间:2019-04-06   来源:试题   点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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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在严重缺少药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提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脚医生,他们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病,曾和农村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17年河北乡村医生转正新政策]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供大家参考选择。

  [2017年河北乡村医生转正新政策]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

  2017年河北乡村医生转正新政策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发言人介绍,为进一步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不足,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想转正成为乡村医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

  3、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

  4、有固定的服务人群,医德医术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

  转正为乡村医生申请流程与材料

  据了解,9月16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报名,此前要进行至少一个月的公告。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当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者报名。申请人需填写《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申请表》(可通过河北省卫生厅官方网站下载),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村卫生室出具的拟聘用证明2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有乡镇卫生院拟聘用其在所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的证明)。

  报名者要先经过临床技能考核、农村居民评议,两项都通过后,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乡村医生(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考试合格才可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照规定,他们可为大众提供证书中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在执业时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两会2017年关于乡村医生最新政策提案还有哪些?

  一、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计划经济时代,乡村医生支撑起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半壁江山,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担负着农村防疫、医疗、保健、协助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工作,坚守在条件艰苦甚至自然环境恶劣的边远村庄,支撑着我国的卫生“网底”。

  二、收入少,困难多

  乡村医生作为不在编的医生,没有工资、保险,却支撑着一个村子的基础医疗;自收自支,却承担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较少。如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大魏村镇西红义村,460户,2200人,有4个村卫生室,其是最大的一个父子诊所负责550名村民的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年度两次体检,200名高血压病、糖尿病监测管理,协助儿童防疫的组织和宣传工作,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为1.8万元,在4个诊所中这是最高的补助。乡村医生靠的是以药养医,维系日常运转,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财政拨款,基本工资有保障;而同样由政府规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却得不到任何相关补偿。

  三、引不进,留不住

  目前,乡村医生普遍年龄大,一些年迈多病的“赤脚医生”还在坚守,医学院校毕业生因待遇差、条件艰苦又不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一些技术相对较好的乡村医生能走的则走。现在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很难,一些从农村考上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宁可选择待业和改行也不愿再回到农村从医,很多“赤脚医生”开办的卫生室只能子承父业,继续坚守乡村医生的阵地。

  四、缺乏有效培训和监管

  有的村卫生室就一两个医生,没机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有的培训内容不适宜,在村卫生室的条件下根本没法实践操作。目前,乡村医生存在操作不规范、滥用抗生素、医疗隐患突出等问题,以及基本药物价格偏高、配送渠道不畅等问题。

  2017年我国各省市乡村医生新政策

  天津市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天津日前出台文件,针对广大乡村医生面临的各种困难,财政部门建立起保障机制,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据介绍,目前天津市有乡村卫生室2500余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余人,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遇到年龄偏大、社会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其他部门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其中包括,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下一步天津市区两级财政还将整合资金,加大乡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扶持力度,把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与“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结合,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山东省乡村医生管理新政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改进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探索推进契约式服务,各县(市、区)要选择1个~2个乡镇从1月1日起开展试点;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意见》明确,立足基层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由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收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市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承受能力、管理方式等因素确定。未签约的农村居民接受基本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

  《意见》要求,建立乡村全科医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岗乡村医生按照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安排,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照规定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到2025年,全省80%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意见》还对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培训与培养、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作出相关规定。比如,《意见》要求,各市要选择1个~2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在开展试点,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医疗联合体组建工作,探索建立“县招、乡管、村用”用人制度,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招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对招用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到村卫生室执业。

  青海省乡村医生优待政策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该省每年免费招收400名定向医学生,待其毕业后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去。《方案》明确,从起,依托省内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生方向,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专、高职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每年至少招收400名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

  《方案》同时规定,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从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且在村医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每月给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将60岁以上老村医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

  兰州市乡村医生管理新政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兰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全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期间,力争2020年,使全市乡村医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达到50%以上),乡村医生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同时,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在乡村医生管理方面,《方案》规定,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全省(或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并注册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医务人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优先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逐步替换年龄偏大、学历层次低、业务能力差的乡村医生。同时,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不得输液。在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制定适当的学费补助标准。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专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市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每年招收免费医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报考人数的10%,并逐年递增。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并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在进修培训、职称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此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由人社等部门在空编内根据岗位需要公开选拔录用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在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方面,《方案》指出,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乡村医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医生,在省级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补助,所需经费争取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自1月1日起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方面,实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乡村医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乡镇卫生院所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建立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对目前在岗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办理退出手续的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5年的乡村医生,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通过基础养老金加发工龄补助的方式解决。具体办法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参照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办法,另行制定下发。凡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即办理退出手续。对确有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由乡镇卫生院返聘使用,但最长返聘时间不超过5年。

  【相关问答】

  1、2017年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统一执业吗?

  【答】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制订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如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

  2、干了四十多年的乡村医生现在只有乡村医生证怎么才可行医?

  【答】乡村医生在乡村卫生室可以行医。

  3、两会己结束,乡村医生是否有希望,乡村医生报酬低微,工作量大是否有解决的希望?

  【答】按规定考取相应文平和医生资格证即可。

  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

  2017年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建议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计划经济时代,乡村医生支撑起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半壁江山,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担负着农村防疫、医疗、保健、协助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工作,坚守在条件艰苦甚至自然环境恶劣的边远村庄,支撑着我国的卫生“网底”。

  收入少,困难多

  乡村医生作为不在编的医生,没有工资、保险,却支撑着一个村子的基础医疗;自收自支,却承担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较少。如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大魏村镇西红义村,460户,2200人,有4个村卫生室,其是最大的一个父子诊所负责550名村民的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年度两次体检,200名高血压病、糖尿病监测管理,协助儿童防疫的组织和宣传工作,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为1.8万元,在4个诊所中这是最高的补助。乡村医生靠的是以药养医,维系日常运转,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财政拨款,基本工资有保障;而同样由政府规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却得不到任何相关补偿。

  引不进,留不住

  目前,乡村医生普遍年龄大,一些年迈多病的“赤脚医生”还在坚守,医学院校毕业生因待遇差、条件艰苦又不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一些技术相对较好的乡村医生能走的则走。现在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很难,一些从农村考上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宁可选择待业和改行也不愿再回到农村从医,很多“赤脚医生”开办的卫生室只能子承父业,继续坚守乡村医生的阵地。

  缺乏有效培训和监管有的村卫生室就一两个医生,没机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有的培训内容不适宜,在村卫生室的条件下根本没法实践操作。目前,乡村医生存在操作不规范、滥用抗生素、医疗隐患突出等问题,以及基本药物价格偏高、配送渠道不畅等问题。

  建议:

  1.解决“赤脚医生”的待遇和养老问题。国家应该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落实“赤脚医生”补偿和养老问题。对服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老乡村医生,国家可以参照老兽医、老放映员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养老待遇;加入社保,把乡村医生实际行医时间折算成补偿金,由政府一次性补偿一部分。

  2.“新人新办法”,让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高于一般农民。已纳入到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体系中的乡村医生,应有一定的工资和养老待遇;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个体诊所,可参照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历史贡献和当前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承担的重要任务,应使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高于一般农民。

  3.从定向培养到成为乡村医生,国家应开“单门独道”。医学院校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降分录取,降低入学门槛;执业医师考试、职称考试和评审均设乡村医生全科系列,乡村医生执业门槛低,好进难出,只能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给乡村医生职称评审“开小灶”,既是政府关心照顾工作在基层的乡村医生,也是对乡村医生执业的限制和约束,从制度上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永久牌”乡村医生。

  4.加强对农村卫生室执业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所有年轻乡村医师要经过县级以上医院全科适宜技术培训和全科医师进修。乡村医师必须经过全科医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比如无菌操作问题、抗生素滥用问题。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该多指导和帮助,少罚款、少为难。监管的目的是让乡村医生保证做得更好,而不是让本来经营维艰的农村卫生室生存更难。

  期盼后继有人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化,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乡村医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待遇过低等老问题,依然困扰着乡村医生。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徐家垛乡有15个村卫生室,只有13名乡村医生,其中9个人年龄在60岁以上。36岁的贺星龙是他们中最年轻的一位。这位新一代的乡村医生,已经在农村卫生工作岗位上坚守了16年。出去培训时,贺星龙发现,很多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还有年轻人愿意当乡村医生,但像大宁县这样的穷地方,“再过10年,如果没人愿意干乡村医生,可咋整”。

  与贺星龙年龄相仿的于汉亮,是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的一名乡村医生。他告诉记者,乡村医生的收入太低,而年轻一代的乡村医生基本上也没有了土地上的收成,普遍忧虑自己的未来。

  要健全人才管理机制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需要健全农村卫生人才管理机制。

  裴春亮是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此前曾获得全国道德楷模、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最美村官”、全国优秀党员等称号。

  裴春亮表示,一位好的乡村医生就是一方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神和靠山。因此,应推行基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采取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的做法,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加大对长期服务基层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促进基层医疗人才合理流动。同时,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用人机制。

  就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裴春亮也提出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议。

  裴春亮告诉记者,精准扶贫就是要通过“授人以渔”的方式,切切实实扶起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的“志”与“智”,进而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决心和意志。“对于因病、因残或年迈等致贫的困难群体,我们可以给予必要的照顾或补贴,而对于贫困人群中的大部分,则要通过扶智、励志的途径加以解决。”裴春亮说。

  身份要更明确乡村医生一直深受基层代表委员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昭通市中医院院长宋万永呼吁,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让偏远贫困地区也能留得住乡村医生。

  宋万永认为,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的重要环节。“村级医疗机构是卫生保障的‘网底’,乡村医生是预防保健、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健康教育、慢性病康复、农村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的主力军,其工作的地方是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重要场所,农民健康的‘守门人’,也是减少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力量。”

  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得到了极大加强,但宋万永认为,乡村医生仍面临着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收入偏低、从业意愿不强等困难,“偏远贫困地区难以招到和留住乡村医生”。

  我国对乡村医生的定义以及其所承担的任务与国外不同,兼具“赤脚医生”、全科医生、社区医生等多重身份,既有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印记,也具有现代医学的理念。宋万永建议,将乡村医生更名为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其任务和培养方向。宋万永说:“我们现在需要的不再是‘赤脚医生’,不再是要他们一边种田一边看病,而是逐步过渡到专业化和规范化,最终达到全科医生水平。”

  另一方面,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职工队伍统一管理,定编定岗,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与乡镇卫生院的职工一致。宋万永说:“使其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工作,让广大农民享受有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是全民健康的根基。”

  应量身定制考核体系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乡村医生面临的许多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关于乡村医生的资质认定、执业资格考核、退出机制和养老待遇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直接影响着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提出了一些建议。

  乡村医生在基层行医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乡村医生中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高等教育,医学理论、设备应用技能、外语水平等都有一定欠缺。若将乡村医生与城里受过医学高等教育的医生放在一起用同等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对很多乡村医生来说既不合适也不公平,更不利于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乡村医生行医特点、注重实践经验和临床效果的评价考核体系,与城市医生的评价考核体系相区分,独立设立。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乡村医生的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出身于“赤脚医生”、经过多年实践和培训逐步成长起来的,也有长期在基层行医的“民间医生”,还有世代相传的乡村中医或具有一技之长的专科医生。他们大多在乡村行医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好的口碑。对于这些乡村医生的资质认定应该采用“老人老办法”,即更多地侧重于考核既往的医疗案例和效果,减少不具有实际效能的考试内容,以充分调动他们的行医积极性和学习热情。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医术和能力。对于近些年来由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到基层岗位工作的乡村医生,应该采取“新人新办法”,建立符合乡村医生行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有别于城市医生、独立的乡村医生考核考试制度,以鼓励更多的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生向农村基层流动。

  希望能与城里医生同等待遇对于通过资质评价和考核认定的乡村医生,应该授予他们相应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相应的医疗专业技术职称,明确乡村医生身份,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按照对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职称,与城里医生享受同等待遇,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稳定问题。

  村医队伍亟待稳定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附属福州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为广大乡村医生道出了心中的想法: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堂堂正正做一个有尊严的乡村医生。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次针对乡村医生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医生的关心与厚爱,体现了敢担当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亲民意识。

  近年来,尽管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很大的支持,其硬件建设包括村卫生室办公条件和简易设备均有较大改善,但是村卫生室仍存在人才严重缺乏问题。绝大部分“赤脚医生”已到退休年龄被返聘,新的乡村医生因待遇低,工作条件差(既是诊所又是宿舍与厨房——简称“三合一”),没有节假日、编制、社保劳保、医保定点,很难招聘来,即使招进来,也很难留住。因此,很多村卫生室面临着乡村医生断层等问题。

  建议

  1.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必须真正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加大落实和监督力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多更有利的制度保障、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学习保障等。

  2.尽快解决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国家应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并将其纳入社会劳动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地方财政和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在职乡村医生为养老保险金享受对象,一是已到“退休”年龄的在职乡村医生,可根据从业年限,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按一定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二是其他在职乡村医生,按规定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分摊的比例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金。

  3.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做一个有尊严的乡村医生。首先,乡村医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没有医生编制,平时既要干农活儿,又要开展医疗服务。在力图解决他们“非医非农”尴尬的同时,从解决身份层面给予待遇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议逐步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把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人员或进行轮转,并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逐步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

  其次,为了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议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直接下派到村卫生室工作,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其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职级人员水平,并建立正常职称晋升机制。

  4.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使用、统一领导。

  5.由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规划,制定乡村医生定向人才培养制度,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在相关院校设立乡村医生专业,培养乡村医生,下达乡村医生培养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乡村医生。

  6.通过互联网,搭建乡村医生培训学**台,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诊疗技术水平。

  7.创造条件,增加职称指标,解决乡村医生技术职称评审问题。

  8.政府免费给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规避因纠纷或医疗事故而破产,让农村有一个稳定的、合格的、人民满意的乡村医生网络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多便捷、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

  2016年河北省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政策解读

  乡村医生待遇偏低一直是制约农村医疗发展的难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目前,河北省实行药品零差率的乡村医生补助大致有三方面途径。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理补助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人均30元,并明确了乡村医生承担40%-44%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约合每服务人口12元。二是一般诊疗费补助。2013年,我省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合农民门诊就医可收取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10元/人次·疗程,由新农合支付,新农合对一般诊疗费补助额度原则上按每参保人不低于16元确认。三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服务人口给予定额补偿,即零差率补助。目前补助标准为8元/人/年,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规定比例分担。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村卫生室地理条件、乡村医生服务年限等因素,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目前,我省各地正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如,邢台市已按照自愿参加、积极引导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唐山市自2013年起,资助所有集体产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照目前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标准参保,政府负担缴费的50%。廊坊三河市实施了“大学生村医”招聘工程,按照“市聘、镇管、村用”的原则,连续5年,每年招聘50名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专业的大学生村医充实到村卫生室。根据被聘用者本科、大专、中专的不同学历,分别签订5年、8年、10年的就业协议,协议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协议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纳入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针对村医待遇问题,在各地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我省正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争取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早日解决广大村医的待遇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chinawenwang.com/shiti/46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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