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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指大声朗读。就是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朗,即声音的响亮有力;诵,即背诵。朗诵,就是用响亮有力的声音,结合各种语言手段来完善地表达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语言艺术。 朗诵是口语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矿诗歌朗诵【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煤矿诗歌朗诵1
我叫XXX,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
现任赵固一矿运输队经营副队长兼机电副队长。
任职期间,我始终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治理理念。
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队职工,积极投身生产,严格安全治理,上下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思想政治方面
煤矿治理工作是一项环节复杂、技术性强的非凡行业,作为队长,不但要业务强,更需要政治思想素质高。
我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多年来,在作好业务治理的同时,注重政治思想的学习。
在平时,抽出一定的时间自学,认真接受“三观”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依据,科学地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指导好自己的工作,坚持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贯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并认真贯彻矿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思想,领会其中的精神,使自己在做好业务治理的同时,政治思想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为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亲自向全队职工贯彻集团公司和矿上下发的各种文件,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推动了全矿井的生产安全。
二、本职工作方面
搞好机电工作,是井上下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机电管理涉及到的专业技术比较多,作为区队机电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要以身作则,强化自身业务素质培训,不断巩固并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领悟与决策能力,要率先做到对一些新设备、新技术的良好应用,要带领全队机电人员,刻苦钻研,联系区队工作实际,努力培养机电人才,搞好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
实行专人专责,搞好机车维检工作,定期对机车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与监控,保证充电安全及运输安全。
加强对无极绳绞车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对无极绳绞车相关设备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对机车司机进行培训,做到无证不操作,对于无证人员私自开车的,我们将进行重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汇报、反应,听从充电人员的安排,按时换电池,不过放电,机车运行期间,常检查机车的闸、撒沙嘴、灯、警铃及电控部分,发现问题就立即上井进行检修;在井下大巷运行时,遇到弯道、偏口时应减速慢行并鸣铃;不拉死车、不碰撞车头、不超挂车辆、矿车的链环链好、不前拉后顶、按机车操作程序进行开车,如果违犯,将重罚;时常注意大巷的施工情况,机车司机应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碰撞机车、不擦挂车、保持机车完好、保持机车卫生干净;对机车的各部件,认真检查,做到不损坏、不丢失;
三、自我鉴定方面
我认为,治理从应用到具体实施,必须从基础做起,从日常做起,从实践工作着手,使其更规范、更具体,并能得到重视,体现出严厉性。
为此,我作为副队长,必须要自我加压,不断学习,开拓思路,狠钻业务,同时严格我队的工程质量治理和作业规程的编制,完善队务治理,重视各班组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提出建议。
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爱岗敬业、思维严谨、作风踏实、严格安全生产治理。
以搞好生产为职责,以安全治理为己任,努力提高治理水平,全身心的为赵固矿的发展积极贡献。
四、廉洁自律方面
在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果断贯彻执行中心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自觉遵守矿上的各项准则与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不以权谋私,严守法纪,秉公尽责,依法办事。
经常告戒自警、自重、自省、自励,在新形势下,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职责清白;在工作之余,严格自律,治理好自己,做到慎独、慎行、慎吃、慎交,自觉把自己言行置于法律、群众的监督之下。
加强自律,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加压,努力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警钟长鸣,本人无违法乱纪现象。
回顾今年全年的工作,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新的理念,以取得的成绩作为新的起点,自己决心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完善技术治理,将学到的知识最大限度地运用到工作中去,按照建设标准化矿井要求,为我们和谐矿区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带领全队为建设发展描绘我矿更加美好的蓝图而努力奋斗。
煤矿诗歌朗诵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例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并分析研究今后工作措施。刚才,市煤炭局的哈书记向大家传达了近期煤矿安全生产的通报,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此,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矿回去后积极按要求安排部署。现在,我就今年煤矿安全生产与发展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意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煤矿定位为特殊行业,是因为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工作岗位设在离地面几百米的井下,受条件所限,工人的生命安全随时面临各种灾害的威胁。虽然我市煤矿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还较稳定,但煤矿生产是动态变化的,过去的安全不能代表今后煤矿也是安全的,甚至这一秒的安全都不能代表下一秒钟的安全。最近,国家和自治区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按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根据此文件又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既反映了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同时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希望大家要认真的学习并贯彻落实。近期以来,云南省连续发生好几起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具体事故情况刚已经做了详细通报,希望能引起大家重视,这些事故影响巨大,对照这些事故,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要认为这些事故离我们很远,去年呼图壁的12.13事故就离我们很近。
煤矿安全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安全工作必须要天天讲、时时讲,时刻要敲打各位业主的警惕心,拷问各位业主的责任心,希望大家不要嫌烦。我们的煤矿目前还处于“十五”规划期间的9万吨规模,安全基础薄弱,职工素质较差,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企业今后能持续的发展,我们更要将安全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立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普查隐蔽致灾因素,对于隐患和事故要实行“零容忍”,今后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不管你背后有多大关系,煤矿直接关闭,绝不容情。当前,我区气候环境反复,很容易造成煤矿井下气压变化,而煤矿井下气压的变化正是安全生产大忌,因此生产矿井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将井下气体检测当做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停产矿井更要提高警惕,不要以为停产了就没事,要检测好各密闭是否漏气发火预兆,如值班人员不够,有必要应按照市局的建议,将井口临时封闭,待开工时再启封,永昌煤矿4月11日井下着火事故就是最好的经验教训。
二、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努力促进我市煤炭产业向前发展。当前,我市煤炭产业确实遇到了“寒流”,面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案》未经自治区批复,绝大部分煤矿停产停工,技术工种流失,重新组织开工困难等等问题,造成我市煤矿投资者信心骤减。我想,煤炭产业遇到这些困难,也只是暂时的,任何事物发展都会经历过冷和过热的过程,不可能一直红火或一直冷淡。煤炭产业目前仍然是我市“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市政府对煤炭产业仍然非常重视和关心,在近期产业升级的工作中,只要需要我们政府出具的文件,我们尽量想方设法满足,全力支持帮助企业完成升级审批。同时煤炭是我市的硬性需求,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需求也在逐年增加,去年我市煤炭需求在450万吨左右,估计今后每年将呈100万吨以上的需求量递增,至2020
年需求在1500万吨以上,同时煤炭将给市政府带来税收将达到5亿以上,煤炭工业收入要占本市财政收入比例10%左右。所以我市煤炭产业在我市所占的地位将越来越重。当然可能有人说目前煤炭价格太低,放开生产也可能会入不敷出,相信大家都知道,随着新疆能源地位的激增,特别是西气东输工程的投入以及煤化工产业的兴起,煤炭价格不可能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市场的增加而提高的,因此,煤炭产业升温也是迟早的事情,各位业主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着眼未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提早谋划,加快产业升级改造步伐。据了解,目前我市除宝平煤矿外,另有9家煤矿企业目前正在努力跑手续,准备搞技改工程,这值得鼓励,我们政府将全力支持,但还有部分煤矿至今还对政策了解不清不楚,停滞不前,等待观望,这很危险,可以说目前煤矿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期了,你却还在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听说前期市煤炭局已经找各位业主谈话,对各矿目前的状况都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根据各矿实际情况制定了升级改造程序和步骤,希望各矿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制定的程序积极去跑手续,筹资金,做设计,招人才,早日进行改造升级。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切实提高煤炭产业社会地位。煤炭行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能源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自然条件限制,煤炭职工常年工作在见不到太阳的井下,工作场所窄小,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异常艰苦,但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产出了我们每天必须的煤炭能源,为社会发出光和热,应该说我们的煤炭职工是最值得尊敬的。但近些年来,煤矿企业形象不是很好,总是伴随着“黑心老板”、“煤黑子”、“暴发户”、文化素质低等等一些不好的字眼,这是如何造成的,究其原因,其实就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的。去年,我市煤矿发生信访事件就高达13起,基本上都是煤矿拖欠工资事件。煤炭行业如果再这样下去,煤炭产业队伍将会越来越少,今年以来,已经出现了煤矿企业难以招工的现象。所以,煤矿企业要改变形象,必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一是煤炭企业要关爱职工。要视职工为自己的亲人和兄弟,一定要满怀浓厚的感情去对待他们,为他们建立人身保险,及时发放工资。同时要改善矿区内外环境,建立适宜职工生活的矿区和职工文化活动场所,让职工有“宾至如归”如家的感觉。二是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煤矿企业文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实现煤矿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是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这需要我们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同时在矿区要建立起安全文化氛围,创立煤矿自己的企业精神,逐渐将职工融入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建立稳定的职工队伍。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多加宣传报道。宣传工作需要我们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企业要多提供正面素材,媒体要多加正面引导,多报道煤矿企业正能量的新闻稿件,逐渐扭转煤矿形象不佳的局面。
同志们,煤炭发展事关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煤矿安全事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做好煤炭产业这块“大蛋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抓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认真真想办法,扎扎实实搞改造,为实现全市煤炭产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做出努力。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煤矿诗歌朗诵3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煤矿诗歌朗诵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剖析“3.8”凉水泉顶板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狠抓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前面,凉水泉煤矿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6〕x号、川煤重组办〔2013〕x号和川安监函〔2016〕x号精神,切实抓好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我区决定,全区17家煤矿均按节后复产复工程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暂有6家煤矿(其中生产矿井5家,建设矿井1家)正在进行复产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
二、正视问题,扭住关键,深刻剖析“3.8”事故原因
3月8日晚10时40分,凉水泉煤矿在120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约16米处,进行复产前隐患整改工作超前加强支护时,由于巷道片帮,将正在作业的韩某头部砸伤,3月9日凌晨5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痛定思痛,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现场管理混乱。一是事故当班值班矿长对维修班没有跟班队干的现场管理,对存在的隐患没有采取应急措施。二是作业人员抢工图快,盲目乱干,在打设运输巷超前加强支护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作业,在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打设单体液压支柱,导致巷道片帮的岩石直接打到韩某头上造成事故。
(二)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1月28日春节放假时,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的超前加强支护距离仅有15米不足20米,煤矿就擅自扒开巷道上帮的金属锚网做人行小眼处,导致该处巷道围岩空帮失稳又没有及时支护,巷道危岩长期存在,处理不及时。二是单项技术措施不到位。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中,没有制定确保临时支护和加强顶板管理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缺失。
(三)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大。该矿是2014年11月验收的年生产能力21万吨的矿井,一个综采面、一个炮采面,一个综掘进面、一个炮掘面。但由于煤质差、销售难,企业经营困难,矿井安全投入欠账,掘进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时,仅对巷道两帮煤层以上的围岩打锚杆并加挂金属网,致使巷道围岩裸露多,变形大,矿压显现严重。
(四)企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事故维修班跟班队干胡某于2月28日因胆结石住院治疗,煤矿领导同意请假,但没有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替代其工作,致使3月8日该维修班没有队干跟班,现场管理缺失。二是采煤一队仅有副队长一名,不能实现班班有队级领导跟班,不能有效的开展矿井日常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治理等工作。
(五)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识淡薄,冒险蛮干。
三、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重塑推动发展的信心
凉水泉煤矿3.8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充分暴露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缺失,暴露了煤矿企业在现场管理中还存在问题。尤其是煤矿长期负债经营,保本及亏本运行,煤矿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企业员工人心浮动,队伍不稳等因素导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一)煤矿业主对企业发展没有信心。煤炭市场持续恶化,煤矿企业全面亏损,煤矿融资异常艰难,银行贷款和社会债务步步紧逼,煤矿企业处在垂死挣扎边沿。又逢当前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大气候,煤矿业主忧心忡忡,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时刻都在思考退路,
投资人之间矛盾重重,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信心,对煤矿的生产投入能省尽省,导致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越累越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初步摸底,目前我区有意复产复工的煤矿仅仅3家,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二)煤矿工人在煤矿上班不能安心。当前煤炭行业处于一个去产能的巨大调整期,投资人、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人心浮躁、人心不稳、人心不齐,看不到希望,随时担心煤矿破产失去工作,随时担心拖欠的工资、社保无法兑付,势必将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心不在焉,安全操作难以保证,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煤矿管理冒险蛮干的趋势严重。煤矿亏损严重,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为极力确保基本的生存资金,维持基本的煤矿运转,个别煤矿存在无视法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侥幸心理。煤矿工人为谋生存,盲目服从,只顾眼前利益,违法、非法生产建设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流失严重。受降薪、欠薪影响,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流失严重,转行较多,已难以支撑煤炭行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技术管理需要。从各煤矿反映,春节后熟练工人流失严重,新招工人难,且多是在外找不到事干的老、弱、病、残,又无技能,煤矿也面临招工慌的问题。
(五)煤矿应缴费用难以催收。因经营困难,债务繁多,煤矿应向政府缴纳的罚款、网传费、培训费等难以催收,目前已连续3年未收缴到位。
四、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着力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全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认真履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1.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过程监管。煤矿启动复工复产程序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要求,由专业救护队员入井侦查和排放瓦斯,聘请专家排查隐患,整改方案必须明确隐患整改顺序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煤矿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
2.严格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要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和川办发〔2015〕80号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
3.加强短期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煤矿实际停产时间的监管核实。对停产不超过7天自行组织复产的煤矿,要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凡“五长五科五队”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坚决停下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要坚决停下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停下来;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
4.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管理。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派驻矿安监员值守,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对停产停建需排水的矿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措施并向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严禁1人下井或不是原矿井职工下井实施排水工作,下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齐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完好可靠,并严格实行出入井登记制度,确保安全。(二)煤矿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自觉依法建矿依法管矿
1.严格落实煤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川办发〔2015〕80号要求,凡煤矿“五长五科五队”配备不齐、煤矿相关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少于4人(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配备地测专业人员),或者相关信息未录入四川省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技术人员信息系统的,一律不得启动隐患整改。
2.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确保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井下现场管理反“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
3.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要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监控,完善各类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严格落实风电、瓦斯、电闭锁措施,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凡是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涌出要立即停电、撤人,消除隐患,完善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井下停风区域、采空区必须设置禁止人员进入的通风设施,并揭示警标。
4.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加强采掘作业点面临时、永久支护的现场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切实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管理,端头支护、柱排距必须符合要求,煤壁伞檐、放顶管理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加强机电运输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检修以及报废淘汰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提升运输上下“一坡三档”和信号管理,保障运输轨道质量,确保运输车辆和连接装置符合规定。
五、及时传达,压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3月24日下午,在市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召开此次煤矿事故约谈会。
参加此次事故约谈会有分管副市长赵文峤、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主要负责人,旺苍县分管副县长胥勋雷,**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旺苍、**煤管局局长和分管安全副局长,碗厂河、凉水泉煤矿业主和矿长。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王定虓主持学习了省安办《关于近期三期煤矿事故的通报》(川安办函[2016]18号)文件。接着**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汇报事故原因、存在问题、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等相关情况;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会领导分别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从事故约谈要求之高、针对性强、压力之大、意义重要四个方面为切入点进行了剖析,对事故县区的工作汇报和部门发言进行了点评。他要求:一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这次两起煤矿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凸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部门对煤矿复工复产条件审查把关不严、煤矿安全监管跟踪落实存在漏洞、“打非治违”效果不明显。二是强化举措、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县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变被动为主动,除抓好常规性监督检查外,要着力抓好“严肃查处事故,让全市煤矿业主受到警示、举一反三,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注重预防,加强停产停工和长期整改矿井的监管、化解产能,引导我市落后小煤矿有序退出”四个方面工作。最后赵副市长强调指出:我们要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衣领子”“牛鼻子”,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式,切实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班组,确保责任落实到操作层面,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逗硬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逗硬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旺苍县、**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川安委〔2015〕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县包矿”制度内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和检查煤矿安全工作,集中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县包矿”流于形式,市安监局不仅要代表部门履职,而且要代表市安办对县区政府进行督导,对查出的问题该通报的就通报,该交换意见的必须及时交换意见,就是要督促县区政府履职尽责。二是逗硬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沉下去,督促各项制度落实。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严格、稳妥、有序”的原则,合格一处,复产复工一处。要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严查煤
煤矿诗歌朗诵5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0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02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二)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煤矿企业要结合所属煤矿灾害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配齐配强治理各类灾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针对所属煤矿实际情况,特别是风险灾害情况,选优配强矿长和总工程师,并督促煤矿健全灾害治理机构、配备施工装备、严禁违规劳务承包。井工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齐配强管理人员。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要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2.强化煤矿安全投入。煤矿企业要保证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经营、财务负责人和经营、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安全投入责任,保证足额提取、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灾害治理、装备升级、人员培训等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投入内部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取得实效。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煤矿必须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所需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政策措施,加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3-5年)和年度计划,完善培训组织机构,配齐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培训投入,保证培训时间,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精准培训。要充分利用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上岗员工等重点人员的培训,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员轮训一遍。要严格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从业人员至少具备初中学历。2021年底前要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创建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动态抽查,严格考核兑现。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实现静态达标与动态达标有机统一、硬件达标和软件达标有机统一、过程达标和结果达标有机统一。所有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煤矿要达到70%。
5.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管理体系和以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灾害治理技术保障体系。科学制定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要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重点地区矿井要开展老空水探查工程,兼并重组煤矿要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煤矿企业要加强所属煤矿灾害治理调度,合理调整煤矿生产经营指标,防止生产系统不健全、灾害治理不到位,盲目组织生产。鼓励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灾害治理队伍,为煤矿提供服务。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警示报告机制,科学制定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辨识。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针对本矿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每年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实现“一矿一清单”。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煤矿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逐一落实煤矿、部门、区队、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区队、班组作业人员要在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确认,实现风险预知预判和有效管控。要建立在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高危作业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机制,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煤矿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重大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重大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按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及时报送专项辨识评估出的新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企业要定期对所属煤矿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煤矿要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并在排查隐患的同时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煤矿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定期分析隐患成因、制定消除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煤矿要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煤矿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产煤地区和所有煤矿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推行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保障职工权益等情况。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将安全承诺兑现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安全生产承诺。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煤矿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煤矿,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等级、不得核增生产能力,存在失信行为且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单位不得整体承包(托管)煤矿。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失信行为的约谈曝光力度,对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约谈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对存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予以通报曝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底前,要建立加强煤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筛选一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煤层自然发火防治、顶板治理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底前,要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建立保险机构和煤矿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所有煤矿应纳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03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企业和煤矿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安生产责任体系或未建立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以及未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或未按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煤矿,要依法查处,并开展责任倒查,依法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责。要探索对重大隐患进行原因调查,合理界定煤矿、上级公司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精准追责问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依法惩处。各产煤地区要建立与煤矿企业及煤矿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对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监察1次。建立煤矿事故调查评估制度,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事故要在结案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鼓励相关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煤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及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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