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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时间:2020-02-16   来源:摘抄   点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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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费孝通先生这部作品的名字:乡土中国。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纯粹的乡土社会和农业地域,在此基础上诞生的中华文明因而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与以工商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西方文明截然不同。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一】

  记得在村里读书时,一天夜里熄灯后和宿舍的兄弟们卧谈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中国人?或者再明确一点:中国人的特征是什么?即我们何以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这个问题,当时没有讨论出结果,也不会一下子就得出什么结果,因为我发现在探讨“中国人”时,我首先需要搞懂“中国”,而对于“中国”这个概念,我发现自己其实是所知甚少。“中国”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心间,难以散去,直到最近读到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始有所明了。所谓“乡土中国”,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理解今日的中国,必须深刻领悟传统中国的内涵,这恰恰就是当代中国人很少触及的。通过《乡土中国》的十四篇经典文章,让我们来领悟传统中国的概貌吧。

  乡土本色:礼俗社会

  通常历史教科书都会指出,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兴亡更替的主要矛盾。没有土地,农民将失去生活的基本保障,除了揭竿而起,别无生路。如果手中握有土地,即使生活困苦,多数农民还是要固守这份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耕作,世代传家。农民固守土地,终其一生,很少离开。所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农业聚落,即乡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动性,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熟悉的人,熟悉的土地,熟悉的生活方式,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在这种强烈的“熟悉性”下,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中,人们因彼此熟悉而相互信任,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需要契约来保障。契约的强制只能滥觞于陌生人的关系之中。于是乡土社会逐渐演化为一个礼俗社会,而异于西方的法理社会。同样的,在熟悉的环境下,人与物的关系基于熟悉而产生个别、具体的经验,这个别、具体的经验足以解决乡土生产中的问题,因而乡土社会的生产中很少需要抽象出解决问题的普遍原则。

  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常“习”之。这些“俗”因熟悉和信任而毋须以契约来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一个礼俗社会。

  文字下乡: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

  文字下乡运动,似乎是基于乡土社会中农人多为文盲,为传递文明而推动识文断字。其实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文字并非传情达意的唯一方式,声音、表情、动作同样可以被赋予特别的含义而成为人们传情达意的一种表达、交流方式。当空间的阻隔导致人们无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时,文字的作用才凸现。如果空间的阻断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面对面地彼此交流时,文字就不是交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一种交流的累赘,因为人们很少选择现场写字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而声音、动作、表情却可以进行准确、生动的交流。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空间的相对封闭,乡村生活里的生产、生活区域往往相距不远,人们可以经常见面,于是交流上使用文字也就不多,使用声音、表情、动作来直接交流更符合乡土生活的特性。所以乡土缺乏文字普及,并不是因为乡村“不文明”,而是因为“非文字”的交流途径是乡村生活自然演进的结果。直接的交流远比间接交流更为实用。

  所以文盲并非因为乡下人“愚”,反而是乡土生活的特性所致,因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

  再论文字下乡:乡土文化的口口相传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人生经验和社会的集体文化需要积累和传承,途径就是所谓“时间的桥梁——记忆”。记忆的完成,在乡土社会中,靠以声音表达的语,而不需要文字就能完成,这是口口相传的方式。乡土社会中的人,世代间的生活形态差异不大,人生经验更多的是一种反复,每一代都是相似的周而复始的生活历程。整个乡土社会由于相对的封闭性,社会文化的变迁不大,乡村生活简单而重复,文化的积累靠语言足以传递。

  乡土社会的静态性,世代经验的重复性,使得乡土文化的总量相对有限,传承靠口口相传足以完成,没有用文字来完成传承的普遍需要。只有乡土社会发生变化,社会文化急遽变迁时,才会真正产生文字下乡的需求。

  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重复交错的人际网络

  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生活里人们彼此之间产生各种关系,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属性。认识一个社会,必然要求我们了解这一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一个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在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团体划分。团体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团体格局”。在东方传统社会下,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另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将之概括为“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以个人为中心,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中心势力越强,同心圆的层次和范围就越广,与其他同心圆的交错重叠也越多,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简单说,差序格局就是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

  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有区别的,前者界限模糊,后者界限分明;前者以自我为中心,具体的、界限分明的只有己,克己乃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后者讲求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界限分明的是团体,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亦不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团体格局体现为很强的组织性,差序格局表现出很大的分散性。“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限从来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总之,乡土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就是以己为中心推衍出的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团体道德VS私人道德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

  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可以理解为“团体格局”,西方道德观念就建筑在团体与个人关系结构的基础上。在团体内,每一成员人人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不能侵犯团体和他人的利益,团体也不能侵害个人的利益。团体能够存在的前提就是团体必须是超越个人的“实在”,由此团体道德的核心就是权利的观念,即团体内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团体不应侵害个人,并由此引发宪法的观念。西方道德体系中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来自于西方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结构格局——团体格局。

  东方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外推构成的一根根私人联系网络,团体的影响微乎其微。由此乡土社会难以产生团体道德,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在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这里的道德以私人关系为基础。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须依据私人间的关系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乡土社会缺乏“团体”,也就难以产生“团体”的道德;由于团体乃是超越个人的“实在”,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产生什么“超人”的道德。宗教就是一种“超人”的道德体系,而乡土社会呈现为一个非宗教的社会。在乡土社会统领所有道德的“仁”是模糊的,不能理解为 “超人”道德,内涵模糊的“仁”与界限不分明的“天下”,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在乡土中国,“仁”的探讨不在宗教而在哲学,所以乡土社会虽非宗教社会,却是一个哲学社会。

  家族:绵续性事业社群

  有人说乡土社会也有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东西方同有的“家”,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也有极大的差别,反映出社会格局差异所导致的差别。

  西洋的家庭是团体性社群,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这团体,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由其他团体来承担,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内。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很强的差序格局的特性。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一定的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该原则就是沿父系单系传递,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人类学认为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即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称为家族。家族有生育的功能,亦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长期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家族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而非横的。家族中的家法排斥私情的宽容。

  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男女有别:社会关系的稳定

  感情发生在新反应中,这新反应包含两个方面,即新的尝试或旧反应的受阻。新反应经过不断反复而被适应之后,感情就会逐渐平静乃至淡漠。感情即所谓激动,会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若要维持原有的社会关系,就须避免激动,防止感情的发生。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而感情的淡漠本质上也是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当我们说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时,也就是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是了解。

  浮士德是两性情感的象征。两性关系愈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度会愈深,求同的阻碍会愈强大,于是创造力和变革的需求亦愈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浮士德精神即在于不断地克服阻碍,也不断地发现阻碍,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没有终点和结果。浮士德精神的泛滥会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所以浮士德精神在破坏社会的基本事业。

  乡土社会是一个孤立的小天地,在这里,人们相互之间的了解是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阻碍的。同代人之间可以面对面直接地交流,而每一代人生活的周而复始,使得年长的人同样了解年轻人的生活,年轻人可以年长人的过去为生活的蓝图。在这样的环境下,唯一能阻碍人们了解的是性别。异性的隔膜永远是个猜想,无法领会。于是异性之间难以达成了解,也就成为感情的源泉和动力。

  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所要的是原有社会关系的稳定。这要求异性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乡土社会拒绝浮士德精神,男女有别被固化。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缺乏两性间求同的努力,也就减少了一个无限推动社会关系异动的可能,从而减缓了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对切身生活之外都漠然没有兴趣,不去追求理想,而将天国现世化,以现世为天国。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的鸿沟由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从教化中养成的内在服膺

  西方社会是一个法理社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因为西方社会从最初的狩猎文明演化而来,部落军事会议的传统就是协商,其契约的传统得以延续,在社会变迁加快之时,人们更需要以契约精神加强合作,由是西方成为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也是一个礼治社会。因为乡土社会属于传统的农业文明,农人固守土地,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生活环境相对封闭,自然经济可以使人们之间不必强调太多的合作。“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前人的经验既可作为今人的经验,社群周而复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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