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了 才知道写作指导

发布时间:2018-03-19 16:50: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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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了 才知道”写作指导

【原题回放】

请以“走近了才知道”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除诗歌外文体自选。②文中不得出现(或暗示)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③不少于600字。

【命题透视】

扣住题目中的每个关键词语细细推究,就会产生以下问题:“谁走近了”;“走近了什么”;又“知道了什么”。

“谁走近了”中的“谁”可以是“你”“我”“他”;“走近了什么”中的“什么”可以是“人、事、物、景”;而“知道”的内容可以是一个事实,也可以是一个道理,甚至是一种感觉。这样一推究,就会发现题目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和自由度,这样命题的目的就是要人人有话可说,便于考生“说真话,抒真情”。但为实现用“中考杠杆”推进作文教学、提高学生写作能力的目的,作文试题还是设置了一定的审题难度。

整体感知题目,不难发现,“走近了才知道”是一短语,包含“走近了”和“知道”前后两个部分, 中间以“才”连接,这就告诉考生“走近了”是“知道”的前提。换句话说,“知道”的内容,是建立在“走近了”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写作时必须要将“如何走近的”写好,也就是一定要突出“走近”的方式及过程。

那么“走近”的方式可以有哪些呢?

这就需要考生好好理解“走近”这个词语了。其实,对这个词语的理解可“实”可“虚”。如果将“走近”理解为“走过去到达近前”,那就是实写“走近”;如果将“走近”理解为心理上的“接近、靠近、亲近”等意思,那就是虚写“走近”。对“走近”这一词语的不同理解就是对“走近”方式的思考与选择,写作时只要都能凸显“走近”的过程,就没有高下之别,只不过,实写“走近”较难凸显过程,而一旦不能将“走近”的过程写出来,文章的生动性一定大打折扣,只是一个事实或道理的简单交代,容易流于肤浅。

如果说能否凸显“走近的过程”决定了文章是否生动的话,那么“知道什么”就决定了考生思想境界审美趣味的高下。“知道什么”,其实就是立意,这是所有考生在动笔前必须好好考虑的,因为“知道”的具体内容不同,表明学生价值取向的指向也就不同,语文能力不同学生的理解深浅也就不同,宽窄有异,就使本题具有了区分度。

当然,要写好此文,一般来说,还离不开对比手法的运用。因为,一个“才”字其实告诉考生,“走近”前是不“知道”的,是懵懂的,对要走近的对象可能存在误解,甚至是曲解,而促使状态或情感转变的关键则是“走近了”。考生行文时应该将“走近”前的这种状态或情感描摹出来,这样一来,就和“走近”后构成了对比。

【评卷扫描】

1. 审题失之于“粗”。

说“粗”是因为许多考生没有好好推敲题目,忽视了“走近了”是“知道”的前提条件。一部分考生写作时直接丢掉了“走近了”,将本次作文写成了“我所知道的××”,从而直接导致作文跑题;更多考生在作文中只是贴了个“走近了”的标签,根本没有“如何走近”内容的记叙和描写,写作的重心其实还是“我所知道的××” ,得分自然就低了。比如,许多考生只是将平时写过的有关父母关爱“我”的素材搬上试卷,写出了自己知道了父母的爱,但全文就是无法体现出“走近了”三个字,怎么看都只是贴了一个“走近了”的标签; 再比如,还有许多考生写自己走近了某个历史人物或某个文学形象,只是将自己知道的内容简单罗列出来,根本没有“走近”的过程,这就写成了“我所知道的××”。

2.立意失之于“浅”。

说“浅”是因为许多考生单从“好奇”的角度来理解题意,审题倒是合乎要求了,但由于缺少深入的思考,立意自然就会趋于肤浅。比如许多考生写到偶遇的一件热闹事,出于好奇,走上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然后不痛不痒的发一点议论结束全文,立意自然失之于肤浅。

说“浅”还因为太多考生受思维定势影响,认为写任何作文题,以表现父母之爱来立意总不会有错,结果“父爱”、“母爱”满天飞,一时间“父母之爱”倒显得“廉价”起来了。

3.选材失之于“同”。

说“同”的第一个原因是太多的考生选择了“我走近了父亲(母亲)才知道他(她)爱我”这类题材来写。这类文章采用手法、结构基本类似,似乎已成套路。大多是一开始对父亲(母亲)不理解甚至心生怨恨,然后通过一两件事情的记叙,写出我的心慢慢靠近父亲(母亲),最终知道了父亲(母亲)的“爱”。读多了这样的文章,阅卷老师不仅难免产生“审美疲劳”,而且还会心生疑惑:现实生活中的最最常见的父母之爱,难道做子女的理解起来就这么困难吗?。

说“同”的第二个原因是相当多的考生选择了“我走近了某位古代文人才知道他(她)的内心世界”这类题材来写。屈原、李白、杜甫、苏轼、李清照等文人纷纷“粉墨登场”,无论“我”怎么走近,留在试卷上的只能是人云亦云,似曾相识的结论。

4.叙事失之于 “平”。

这是一个老问题。许多考生在表达上只会叙述和议论,不会描写。就本次作文看,对“走近了”过程描写的普遍缺失,不仅仅使文章生动性丧失,更是带给阅卷老师“偏题”甚至是“跑题”的印象。另外,在结构安排上只会顺叙,不会倒叙、插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文章的生动性。

【迷津指点】

1.审题要学会“推敲”。

中考作文不故意设置审题障碍,但并不代表没有审题的要求和难度,考生在审题中的“失之毫厘”,极有可能带来“离题万里”的严重后果,得低分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推敲“走近了才知道”这一作文题,可以发现,它其实是以“才”连接的一个短语,一个“才”字不仅仅是将题面分成“走近了”和“知道”两个部分,更是告诉考生“走近了”是“知道”的前提,或者可以说,没有“走近了”就没有“知道”。

考生明确了这点,写作本文自然就会重视“走近了”这一部分内容的写作,而要将“走近了”这一部分内容写好,自然就会思考“如何走近”这一问题,文章自然也就要表现出“走近”的方式和过程。这样,贴“走近了”标签或直接丢掉了“走近了”,将本次作文写成了“我所知道的××”一类的偏题或跑题作文就可以避免了。

2. 立意要讲求“新颖”。

一个初中生要写出立意深刻的考场作文,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要写出立意较为新颖的文章还是可以的。一看到这个作文题,许多考生选父母与“我”的题材来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在立意上无一例外都确定为“走近了才知道父母的爱”,从而导致“撞车”。我们认为,绝大多数家长平常就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关爱几乎每天都能使孩子感受得到,如果考生说“走近了才知道”,势必显得别扭与矫情,况且在写作中要凸显 “心灵走近”的过程,对一般考生而言确实有难度,所以,以此立意选材的考生,大部分得分都不太理想。

实,考生只要不受平时作文思维定势的影响,即便是选父母与“我”的题材来写,也会有多种立意可选择。因为父母身上除了爱子女的天性外,还有许多品行值得书写,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圈子、社交圈子,而这些圈子并不为子女所熟悉,做子女的有机会“走进了”这些圈子,才会知道父母在家庭圈子以外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才会知道父母身上其它可贵的品行。如果以此入文,不仅非常契合题意,而且一下子使以父母为题材的文章有了新意。

3.选材要“接地气”。

本次作文可选题材可谓包罗万象,人、事、物、景等都可以“走近”,但相当多的考生偏偏是“走近”古人(古代名将、帝王、谋士、文人),其结果大都只是将所了解的古人的相关内容罗列出来,丝毫不能体现“走近”的过程,将文章写成“我所知道的某位古人”,从而导致偏题甚至跑题。

究其原因,还是这些考生平时不能关注身边的人和事,缺少生活素材,一拿到作文题只好向古人“求救”使然。须知,现实生活永远是写作取之不竭的源泉,鲜活而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文章永远是阅卷教师的最爱,所以选材还是“接地气”的好。

【例文点评】

1.走近了才知道(一类文)

开水,酵母粉,高粱浓缩液……看奶奶娴熟地制作酒酿,闻着一点点溢出坛子的酒香。记忆里,酒香总弥漫着老屋,却仍觉得酒令人捉摸不透。

(情境引入,有色有味,更设置悬念,为下文铺垫)

从前爷爷总是在饭后饮酒。悠闲地躺在摇椅上,伸出枯藤般的手端着酒杯,小啜一口后自言自语道:“好酒。”我也曾偷尝过一口酒。小杯酒下肚,只觉得唇齿间苦涩而又辛辣,全然没有放在坛中那般香醇迷人。待口中辣意散去,又觉得暖流蹿遍四肢,这算什么好酒?父亲带来的酒哪个不比它名贵,比它可口?

(孩子的天真对比爷爷的享受,充满童趣,也使故事有了张力)

爷爷喝酒却不嗜酒,偶尔叫来三两个好友,就着一盘油亮亮的花生米,一坛奶奶几个月前酿好的酒,谈天说地上几个钟头。寂静的农家小院被一群老人的撞杯声与谈笑声调和得异常欢愉。我想,酒不过是个排忧消遣的东西罢了。

“喝酒却不嗜酒”,爷爷的酒趣平常而自足,概括得精到。一个“调和”,富有生趣,由近而远,定格美好的回忆)

日子像坛中酒一样一天天减少,老人们也在不断变得更老,朋友们不来家里喝酒了,只有爷爷仍保留着饭后一杯雷打不动的习惯,看他颤颤巍巍地端起酒杯,我有心制止,却被他回绝:“孩子,你不懂,这就是生活。”

酒是生活?

(从“撞杯”到“颤颤巍巍”,爷爷的习惯仍然“雷打不动”,这才会引出对“酒是生活”的疑惑和思考

直到有一天,爸爸从门外进来:“爸,张老走了,要不我扶您去看看?”“那里闹得很,还是自己在家喝酒舒服。”话虽然这么应着,但我看见爷爷的手颤抖了一下,眼里似有悲伤淌过,接着盖上毛毯,不愿再说话了。

(“手颤抖了一下,眼里似有悲伤淌过”,精准的细节刻画,爷爷力不从心、垂垂老矣,孤单得令人动容)

再后来,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剩下藤椅在树阴下孤单地摇着,院子又如往常般宁静,静得令人心酸,静得令人恐惧,我再一次端起永远预留在桌上的那杯酒品尝,仍是记忆中的味道,但似乎又多了些说不出的感觉,恍惚间,我仿佛看见老人们一起攀谈,问你家粮食收成怎么样,问你家什么时候抱孙子,问……

(情境浮现,触目伤怀,斯人已逝,酒味自然不同)

看着手中的酒,在一步步走近中我才蓦然明白:这真的是好酒!农家的酒虽然制作粗糙,涩嘴甚至辛辣,但它却是满含着人们的生活、着实是令人迷恋的好酒。

“走近”了酒的内涵,最终悟得了真谛)

开水,酵母粉,高粱浓缩液……妈妈也尝试着开始酿酒,闻着一点点溢出坛子的酒香。我自言自语道:“好酒啊!”

(酒味没有消逝,它将在一代代人手中不断传承)

【总评】文章在“奶奶酿酒”、“老友相聚”和“独自品酒”的一个个典型场景中,刻画了一个爱酒却不嗜酒、无限热爱生活的爷爷,表达孩子在一步步“走近”后终于悟得真谛的感伤和怀念;最终,“酒就是生活”在下一代人那里得到了传承,进一步升华了主题。文章最成功的地方是对各个典型场景的刻画,有声、有色、有味,还注重细节的表现,语言表现力很强,是难得的好作文。

材料:明确了立意角度和素材的选取。可从“意志”“品质”等角度命题。文章的基调应表现积极向上,积极面对生活等。

“我”:人称的限制。“改变”:对比。应包含以前怎么样,现在 怎么样,为什么改变,怎样改变。

“色彩”:实指 虚指(象征性)

半命题作文的审题,最关键的是补题。补题决定着写作方向,甚至是写作内容。显然,从提示语中抓关键词,如“困难”“挫折”“性格”等,是一种很省力的方法,这却极易和其他同学撞车。所以,要补好题目就要费一番心思,力求补题亮眼,给人新、奇、靓的感觉。这须结合自身经历,捕捉成长中的亮点、情感触发点,比如“我改变了大树的色彩”。同时,在写作时要抓住“改变”一词,突出如何“改变”,而且“改变”必须是积极的,要以真情实感感染人,切忌夸夸其谈。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将枫叶般的火红在心中点燃。

记忆里的色彩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色,医院里的纯净白色,令人绝望的白色。

我生下来耳廓就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残缺,对于一个女孩子却是致命的。我害怕鄙的目光、同情的眼神,只能剪齐耳的短发,把残缺深深地深深地藏匿起来。

一次秋季的午后,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同龄的孩子嬉戏。她们扎着马尾.无忧无虑地笑着,头发随着欢快的蹦跳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她们是那样健全而活泼,残缺而孤僻的我在她们之间,就像阳光照晒不到的地方里的一轮残月,那么异样。

一抹火红跃人我的眼帘,是新移栽的枫树。它们瘦而光滑的树干,像水墨画中苍劲有力的几笔白描,在宣纸上洒几滴血泪,便是火红的枫叶。那样纯粹的火红惊艳了我的双眼,几乎在我黯淡的眼角燃烧起来。

我飞快地跑下楼,踞起脚采了一片枫叶,放在掌心细细描画它清晰的纹理,炙热的触感温暖得让我几乎落泪。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命能像它一样火红。

妈妈又带我去医院了,医生说我的耳骨还没长定型,不能做手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粉刷得雪白的墙壁,整洁而干净的白色床单,我的脸色一定也是这样的惨白。周围整片的白色让我喘不过气,我垂下眼睑,看着手心皱皱的枫叶,它还是那样火红,仿佛一枚掉落的火种,迅速地将这片白色燃烧殆尽。

晚上,雷声吓得我睡不着,我跑到阳台,看到浑浊的天地间,一抹火红傲然独立。雨点打在枫叶上,它兀自将不屈的火红蔓延,似乎要将天空撕裂,将我的忧伤也一并撕裂。

我握紧了手心的枫叶,手轻轻抚摸着残缺的耳廓,不住地颤抖,心里却已有些许释然。

第二天,我让妈妈把我耳边的头发夹上去,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出门。同楼的大人们看到我耳朵时眼中都闪过惊讶,我只是灿烂而自然地笑着,他们便也微笑着摸摸我的头。

没有人会嘲笑我,只要我的生命火红得足够让他们忘记我的残缺。

起了一阵秋风,枫叶簌簌落下,雨过灰白的天空被映衬为迷人的火红。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在生命中点染出一片又一片火红。

得分55

精彩解码 全文以“枫叶”为线索,清晰地展现了小女孩心理的变化与生命的色彩由白色变为火红的过程,紧扣题目中的关键词“变化”及“色彩”,同时首尾呼应,文章浑然一体。文章语言优美,将女孩的心理细腻地刻画了出来,对枫叶的描写也十分生动。

我改变了卑微的色彩

  嗟尔蜉蝣羽,薨薨亦何为?

——张九龄《感遇》

  黯淡且灰白,我们也不过如此。

  洛可可式的喷泉绽出点点水珠,折射出的七彩光芒一如我复杂的心情。

  多年不见的好友寒暄着琐事:“毕业有打算没?我高二想考到新加坡去呢。”我一时语塞,只好笑笑:“没想过呢。预祝你梦想成功。”

  蝉声聒噪不安,我发愣地看着行色匆忙的人们。他们在想什么呢?今天的计划、上司的表扬,还是苦闷的学业?这么多零碎的心事。

  一尾土褐色的蜉蝣正在水底沉睡……“时间差不多了,去和他们会合吧。”好友拉起发呆的我,向公园的后山走去。

  我们在山腰找了块空地,大家着手准备周日约好的野炊。一边忙着,一边聊开了。“我爸给我报了艺术学院。”“嗯,我听说小A已经出国留学了。”“告诉大家一声,我已经保送了重点高中,以后呀……”

  我笑了一声。明明,这些梦想都微不足道了;明明,我们如此渺小而卑微。

  夜幕降临,细如游丝的雨渐渐织开来,像一张黏濡的大网。空气湿得能拧出水来。不知是谁在我身后惊喜地叫道:“快看!”

  十步开外的湖面躁动不安,一袭紫色的帷幕骤然从水面拉起。

  ——火树银花,绽放于夜。

  是蜉蝣,千万只蜉蝣!缀出了一树不败的繁花。

  他们原本卧睡在时间的长轮上,心中的梦想却从未就此沉淀。此刻,千万只蜉蝣倾城而出,像是把天空撞开了一个豁亮的口子。没有犹豫,只待天明,便殉着晨曦而去。那样一个个微小的颤动却撞击着我麻木的心。(编者赞叹:前面那么冗长的灰暗与苦闷,就在这千万只蜉蝣绽放出的璀璨光芒下烟消云散!这样精心而且耐心的铺垫,如此急骤而又精妙的转折,把“改变”这个主题突出得无以复加!看得出小作者对写作的抑扬起伏深得三昧,真让人有一种在看精彩剧本的感觉。赞一个!)

  是这样,没错!

  我们都是一尾小小的蜉蝣,披着灰白又丑陋的皮囊。薨薨亦何为?可这小小的体内却蕴涵着可以触天的力量!绚烂而华美的生命在这一刻迸发,为天空织一道熠熠生辉的淡紫色的帷幕。

  卑微被我重新染色。我知道,我们不仅如此。我看见,一尾蜉蝣湮灭在了远山之巅……

  【阅卷心语】

  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独特的构思。

  每个人在宇宙中如尘埃般渺小、卑微;土褐色难看的蜉蝣幼虫,成年后倾巢而出。作者巧妙地把这两点联系在一起了。文章的中心非常明确:每个人如蜉蝣一般,卑微渺小(灰黑难看的色彩),但怀揣梦想就会有绽放的一天(绚丽的紫色,这样便有了色彩的转换)。蜉蝣成年后生命短暂,但那一瞬间的辉煌震撼人心;我们卑微的生命也该如此。通过心理活动和对话的描写,以及对蜉蝣的描写来表达主题。

此外,作者适时的点题、给力的环境描写与到位的情感铺垫,均为表现主题起到不可或缺的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fbe0181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ad69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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