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同义词辨析

发布时间:2020-03-25 19:34: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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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同义词辨析

[軍、師、士、卒、兵]

軍、師、士、卒、兵都有好些意義。它們的大部分意義都是彼此互不相干的,只有作爲軍事方面的用詞,在一定的場合用法有些相近,但基本意義仍是不同的。

軍和師都是集合名詞,指軍隊,《左傳·晏嬰論季世》“卿無軍行”《左傳·曹劌論戰》:“齊師伐我。”同是指軍隊,在先秦“師”字一般指出征在外的軍隊,而“軍”字則不是。漢代以後,多用“軍”字指軍隊,“師”字逐漸很少用來指軍隊,“軍”字可以指出征在外的軍隊,例如《資治通鑒·赤壁之戰》:“引軍北還”但成語還是說“出師不利”。

軍和師又都用作軍隊的編制單位。軍是春秋以後軍隊最大的編制單位。據《司馬法》載,一萬二千五百人是一軍。師是西周以前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據《殷契粹編》第五九七片“王作三師,右左中”,說明商代有三師。西周有六師,《詩經·大雅·常武》:“大師皇父,整我六師”據《周禮·地官·小司徒》載,一師是二千五百人。後代往往沿用軍師爲軍隊的大的編制單位,一般師比軍小,人數也因時代或轄属而有所不同。

士是武士、甲士。上古用車戰的時代,士是戰車上的甲士,與作爲步兵的卒是不同的。《左傳·襄公十年》:“諸侯之士門焉。”

卒是步兵。《左傳·鄭伯克段于鄢》:“具卒乘,將襲鄭。”卒也是用作軍隊的編制單位,是比伍大的基層編制。《孫子兵法·謀攻》:“全卒爲上,破卒次之。”(卒:一百人以內。)

兵是兵器。上古時代,兵一般不當兵卒講。《左傳·文公七年》:“訓卒利兵。”卒是人,所以要訓練;兵戈矛之類,所以要利。戰國以後,兵也可以當軍隊講。《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必以長君爲質,兵乃出。”這種兵既不能換成卒字,因爲它不是一個一個的士兵,也不能換成軍字或師字,大概軍師重在指武裝人員,而兵字雖然也指軍隊,但重點還是指武器。漢代以後,兵逐漸與卒完全同義,可以用來指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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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是脖子。《詩經·衛風·碩人》:“領如蝤蠐,齒如匏犀。”

頸本是脖子的前部。《左傳·定公十四年》:“使罪人三行屬劍於頸而辭。”屬劍於頸是準備自刎當然是把劍放到脖子的前部,交頸是脖子的前部相交。這些頸字都不能換成領字,吻頸也不能說成吻領。可见頸和領是有區別的。延頸是伸長脖子的前部,向高而遠的地方瞭望,引領是伸長脖子向前面望,二者也是不同的。

領引申爲衣領,領子。《荀子·勸學》:“若挈裘領。”再引申爲率領。《漢書·魏相傳》:“總領庶職。”這都是頸沒有的意思。後來領一般不用本義,只是用它的引申義於是頸代替了領,所以《說文》說:“頸,頭莖也。”頭莖是指整個脖子。因此,領和頸只是一對古今同義的駢詞,後人不察,把它們在上古的差別也忽略了。

項是脖子的後部。《荀子修身》:“行而俯項,非擊戾也。”項與領頸不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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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本是供奉祭祀祖先的地方。《詩經·大雅·思齊》:“邕邕在宮,肅肅在廟。”引申爲供奉神祗的地方。《水經注·巫山巫峽》:“故爲立廟,號朝雲焉。”

觀本是台觀的意思。後來用來指稱道教的廟宇。劉禹錫《遊玄都觀》:“玄都觀外桃千樹,儘是劉郎去後栽。”

寺本是官署的意思。東漢以後。只稱佛教的廟宇。《洛陽伽藍記·王子坊》:“王侯第宅,多題爲寺。”

概括的說,漢代以後,廟是一般的廟宇,奉祀的是神;觀是屬於道教的,奉祀的是仙;寺是屬於佛教的,奉祀的是佛。

庵本是圓形草屋,也作。劉熙《釋名·釋宮室》:“草圓屋曰蒲。蒲,敷也。總其上而敷下也。又謂之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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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和賊都用作名詞,上古盜賊二字跟現代意義正好相反。現在普通話的所謂賊上古叫盜;現在的所謂強盜,上古叫賊。《論語·陽貨》:“其猶穿窬之盜也與?”《莊子·讓王》:“卞隨辭曰:后伐桀也謀乎我,必以我爲賊也。”可見盜是偷竊的,賊是搶劫的。但是。強盜也可以稱爲“盜”。《莊子·胠篋》:“聖人生而大盜起”這也許是比較後起的意義。在上古“賊”主要指違法亂紀、犯上作亂的人。《左傳·宣公二年》:“返不討賊。”或者指事物的敗壞者。《論語·陽貨》:“鄉原,德之賊也。”這都是“盜”沒有的意義。

“盜”又作動詞,表示偷東西。《左傳·文公十八年》:“盜器爲奸。”“賊”用作動詞,是傷害或殺害的意思。《莊子·秋水》:“至德者,火弗能熱,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獸弗能賊。”《左傳·宣公二年》:“使鉏麑賊之。”“竊”用作動詞,與“盜”同義。《莊子·胠篋》:“彼竊鈎者誅,竊國者爲諸侯。”“盜”和“竊”的區別是,“盜”可以用作名詞,“竊”不用作名詞。

“偷”字在上古只當苟且講。《荀子·王制》:“使百吏免盡而衆庶不偷,冢宰之事也。”《孫臏兵法·將失》:“令數變,衆偷,可敗也。”漢代以後,“偷”字才有偷竊的意思,與“盜”、“竊”成爲同義詞。《淮南子·道應》:“楚有善爲偷者,往見(子發)曰:‘君求技道之士,臣偷也。’”《後漢書·虞詡傳》:“其攻劫者爲上,傷人偷盜者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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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用手拿的意思,是一組手拿物體的同義詞。同是拿着兵器,既可以用“執”,也可以用“秉”或“把”,還可以用“操”或“持”。《韓非子·五蠹》:“執幹戚舞”《詩經·商頌·長髮》:“ 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楚辭·國殤》:“操吳戈兮被犀甲。”《左傳·成公十六年》:“寡君乏使,使鍼御持矛,是以不得犒從者。”雖然同是用手拿着,但是意思並不完全相同。它們又都可以引申爲掌握控制抽象的事物,意思也有細微差別。

“執”是一個會意字。《說文》:“執,捕罪人也。”《詩經·大雅·皇矣》:“執訊連連。”引申爲捕捉(動物)。《詩經·大雅·公劉》:“執豕於牢。”再引申爲拿住(非生物)。《左傳·成公十六年》:“文子執戈逐之。”然後引申爲掌握(抽象事物)。《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又執民柄。”執的詞義特點總是表示把東西拿緊,把事物掌握牢固。

在古文字中“秉”的字形像手拿一把禾。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手持一禾爲秉,手持兩禾爲兼。”《詩經·小雅·大田》:“彼有遺秉。”這裏用作名詞,意思是“一把禾”。用作動詞,秉只見用於禾以外的物體或抽象事物。《尚書·牧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詩經·邶風·簡兮》:“左手執龠,右手秉翟。”“秉”的詞義特點在於表示一隻手從旁邊拿着一種有把的東西,而不在於是否拿得緊,這正是它同執的區別。引申爲掌握(抽象事物)。《詩經·小雅·節南山》:“秉國之均。”同是掌握國政,“執民柄”有掌握牢固的附加意義,而秉國之均沒有。

“把”字出現較晚。《孟子·告子上》:“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趙歧注:“拱,合兩手也;把,以一手把之也。”這是表物量的名詞,表示物體的大小可以一手握住。“把”用作動詞,是拿着的意思。《戰國策·秦策》:“(商人)無把銚推耨之勞,而有積粟之實。”“把”的詞義特點同“秉”相同。從古音古義來看,“秉”是較古的詞,“把”是從“秉”演變而成的後起詞。漢代以後,“秉”逐漸被“把”所代替,但有些習慣說法,如“秉承”“秉公”等是把所不能替換的,而“把”的一些後起用法,如“把酒”“把握”等也是“秉”所不具備的。

“操”和“執”的意義相近,但“操”的重點不在拿得緊、掌握得牢固,而是拿得穩、掌握得熟練。《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操刀”和“執刀”所表述的重點是不同的。由於“操”是重在拿得穩、掌握得熟練,因此引申爲操縱駕馭。《莊子·達生》:“津人操舟若神。”用於抽象事物,是熟練地掌握。《左傳·成公九年》:“樂操土風,不忘舊也。”

“持”也同“執”“操”的意義相近。金文作 ,像用手從下往上托扶着物體。《論語·季氏》:“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莊子·漁父》:“左手據膝,右手持頤。”引申爲拿着有把的物體,仍然有扶住、維持平衡的意義。《孟子·公孫丑》:“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其五。”《莊子·秋水》:“莊子持竿不顧。”用於掌握抽象事物,“持”同“執”“操”的差別也仍然保存。《韓非子·五蠹》:“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持”的詞義特點在“維護”、“保持”,而不在掌握得是否牢固或熟練。“握”同其他幾個詞的區別最明顯,它總是把較小的東西握在手掌之中。《詩經·小雅·小宛》:“握粟出卜”《楚辭·九章·懷沙》:“懷瑾握瑜兮。”但用於抽象事物時,同“執”的意思接近。《左傳·閔公二年》:“握兵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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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適”、“如”都是到某地去的意思,它們是同義詞,可能只是方言的不同。

《孟子·許行》:“有为神农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戰國策·齊策》:“驅而之薛。”《呂氏春秋·察傳》:“子夏之晉過衛。”

《詩經·魏風·碩鼠》:“適彼樂土。”《論語·衛靈公》:“子適衛。”揚雄《方言》:“適,宋魯語。”

《左傳·隱公五年》:“公將如棠觀魚者。”

“赴”的本意是奔向,特指奔向兇險的地方。《莊子·刻意》:“ 枯槁赴淵者之所好也。”也有泛指奔向的。《孟子·齊桓晉文之事》:“皆欲赴愬于王。”

“往”也是到某地去的意思,同“之”、“適”、“如”同義,但在語法作用上有差別。在上古,“之”“適”“如”帶賓語,“往”不帶賓語。《詩經·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到了中古以後,“往”字才可以帶賓語。《廣州軍務記·三元里抗英》:“逆夷又往三元里及蕭崗各鄉。”

“去”的本義是離開某地,在上古它的意思同“往”“之”“適”“如”正好相反,我們在上冊已經講過。中古以後,“去”字已經有了到某地去的意思,與“之”“適”“如”“往”成了同義詞,例如李白《與史郎中飲聽黃鶴樓上吹笛》:“一爲遷客去長沙,西望長安不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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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見”“觀”“察”“看”“望”都是眼睛的動作,都屬視覺範疇,但是它們的意義各有側重,並不相同。

“視”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看”。《禮記·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戰國策·鄒忌諷齊王納諫》:“窺鏡而自視,又弗如遠甚。”《莊子·秋水》:“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視,不見水端。”它一般是指看近處的東西,但在不強調向遠處望時,也可以是向遠處看,如《莊子·秋水》一例。

“見”是看見,是視覺行爲的結果。《荀子·勸學》:“吾嘗趾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莊子·庖丁解牛》:“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王安石《遊褒禪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視”和“見”的分別很明顯,一是具體的動作、行爲,一是動作、行爲的結果;因此《禮記·大學》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

“觀”是有目的地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曹共公聞其(晉公子重耳)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莊子·人間世》:“其可以爲舟者,旁十數,觀者如市,匠伯不顧。”《史記·西門豹治鄴》;“以人民往觀之者三二千人。”

“察”是仔細看,看清楚。《孟子·齊桓晉文之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車薪。”《莊子·秋水》:“鴟鵂夜撮蚤,察毫末,画出瞋目,而不見丘山。”《莊子·秋水》:“鴟鵂夜撮蚤,察毫末;畫出真目,而不見邱山。”正因爲察有仔細看,看清楚的意思,所以有視察、觀察、察看等說法。

“看”本是看望、探望的意思。《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梁車新爲鄴令,其姊往看之。”《世說新語·身無長物》:“王恭從會稽還,王大看之。”中古以後,“看”才有了現在的意思,與“視”同義,並逐漸取代了“視”。李白《清貧樂》:“名花傾國兩相歡,長得君王帶笑看。”

“望”是向遠處看。《左傳·曹劌論戰》:“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曹劌近看車下齊軍的車轍,所以用“視”,登車遠眺齊軍的旗幟,所以用“望”,又如《老子》:“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荀子·解蔽》:“從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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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在上古是有聲的哭,與現代可指無聲的哭不完全相同,所以《說文》說:“哭,哀聲也。”《論語·述而》:“子於是日哭,則不歌。”《禮記·檀弓》:“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

“泣”是無聲的哭,流淚。《戰國策·觸龍趙太后》:“持其踵爲之泣。”《墨子·號令》:“相視坐泣流涕。”杜甫《石壕吏》:“夜久語聲絕,如聞泣幽咽。”上古有聲也可以叫做“泣”。《尚書·益稷》:“啓呱呱而泣。”但是後代不用這個意思。“泣”還可以指眼淚。《史記·項羽本紀》:“項羽泣數行下。”江淹《別賦》:“瀝泣共訣抆血相視。”這是“哭”所沒有的。“號”是帶言詞的哭、哭中帶着呼號和訴說。《莊子·養生主》:“老聃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左傳·宣公十二年》:“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啼是放聲哭,發出的悲痛聲音比哭聲更大。《莊子·天運》:“有弟而兄啼。”《禮記·喪大記》:“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啼”還可以指動物的鳴叫,《左傳·莊公八年》:“豕人立而啼。”范仲淹《岳陽樓記》:“虎嘯猿啼。”

上古四個字是有區別的,後代哭和啼的分別己經含混,可以互相替換,也常用爲“啼哭”。

[饿]

“饑”、“飢”、“在古代意義差別較大。“饑”饑荒,“飢”是肚子餓“餓”是捱餓,餓得很嚴重。

“饑”和“飢”古音本不同,“饑”是见母,微部,“饥”是见母,脂部,意义分别也十分清楚。《墨子·七患》:“五谷不收谓之饑”这是饑荒,是指年成不好,没有粮食吃。《诗经·小雅·采薇》:“行道迟迟。载渴载饥。”在上古文献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饑饥绝不相混,在《墨子》《孟子》中,饑有时当饥饿讲,但是饥字绝不是饑荒的意思。《墨子·辞过》“是以其民饥寒并至。”《荀子》有饥字无饑字,个别饥字是饥荒的意思。《荀子·天论》:“故水旱未至而饥。”这种混用的地方,可能是后代传写之误。因为汉代以后,饑饥大约就己经变成同音字。汉字简化后,饑并入饥。饥和饑虽然都是因为没有吃食物而产生的一种现象,但是程度不同,本来分别很严。饥是肚子空了,产生一种要吃食物的生理反映,同现代汉语的饿字相当;饿是因为长久吃不上饭,饿得很严重,已经是一种病理现象,意思同现代汉语的饿并不一致。《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饥不饿。”这说明饥与饿是有区别的。晁错《论贵粟疏》:“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一天吃不上两顿饭就会感到肚子饿,这在古代只能说“饥”,不能说饿。正因为轻微的饿叫做饥,严重的饥才叫做饿,所以吃不饱的叫饥民,而饿死的叫饿莩,上古饥和饿的分别严格,后代界限逐渐消失,饿的意义扩大,包含了饥,饥也间或用作饿。《广东军务记·三元里抗英》“或为失路饥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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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是怕,“懼”也是怕。從語法作用上來看,是及物動詞,往往用作不及物動詞。《尚書·湯誓》:“予畏上帝。”《荀子·宥坐》:“其赴百仞之穀不懼,似勇。”字也有用作及物動詞的。《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列子·愚公移山》:“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但是《老子》這句話中,“懼”字是用作使動;《列子》這句話中,“懼”字已不是害怕,而是擔心。“畏”和“懼”的詞義也有細微的差別。從古文字和上古較早的文獻來看,“畏”的对象应是上帝、天命或鬼神,因而是“敬畏”的意思。《尚書·無逸》:“畏天命。”後來“畏”的对象擴大到人或事物,往往含有“敬”的意思。《詩經·鄭風·將仲子》:“畏我父母”《論語·子罕》:“後生可畏。”《孟子·盡心》:“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懼”同“”是同源詞,“ 的本義是“驚視貌”,因而作爲害怕的“懼”往往也帶有“戒懼”、“警惕”的意思。《論語·顔淵》:“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左傳·莊公八年》:“豕人立而啼,公懼。”

“恐”也是怕,但是害怕的程度較深,常常是恐怖的意思,《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室如懸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恐”一般不帶賓語,如果帶賓語,也往往是帶謂詞性词组,“恐”的詞義也由“害怕”變爲“擔心”。《論語·泰伯》:“學如不及,猶恐失之。”

害怕的,是中古新興的詞。杜甫《麗春》:“如何此貴重,怕有人知。”元稹《俠客行》: “俠客不怕死,怕死事不成。”

“驚”是突然受到刺激而精神緊張,同“畏”“懼”“恐”“怕”的意思區別很明顯。例如《呂氏春秋·察今》:“溺死者千有餘人,軍驚而壞都舍。” 賈誼《論積貯疏》:“安有爲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驚者!”這是重在精神緊張,是驚駭,而不是在害怕。又如《莊子·達生》:“梓慶削木爲成,見者驚猶鬼神。”這是感到驚異神奇,更不是害怕。有時候“驚”“恐”連用,是既驚且恐(先驚後恐)的意思,不能說“驚”就是“恐”。《史記·西門豹治鄴》:“長老,吏傍觀者皆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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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慮”、“圖”、“謀”在用作動詞,是一組同義詞,其間只有細微的分別。

“計”的本義是計算,結賬。《戰國策·齊策》:“問門下諸客,誰習計會。”引申爲盤算、計義。《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父母之愛子,則爲之計深遠。”《墨子·尚同下》:“知者之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而爲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辟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藺相如計曰:‘王不行,示趙弱且怯也。”

“慮”是思量、考慮問題。《墨子·親士》:“非士無以慮國。”《荀子·榮辱》:“其慮之不深,其擇之不謹。”《史記·淮陰侯列傳》:“臣聞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計”和“慮”可以交替使用。《墨子·魯問》:“翟曾計之矣,翟慮耕而食天下之民矣。”《荀子·榮辱》:“見其可欲也,則必前後慮其可惡也者;見其可利也,則必前後慮其可害也者,而兼權之,孰計之。”但是,仔細分析,兩個詞仍有細微區別。“計”是心中盤算,着重在比較長短以便訂計劃或定計策;“慮”是反覆思考,着重在把事情想透以便考慮得失。上面兩例,如果把句中的“計”“慮”兩字交換使用,基本意思沒有變,但重點卻不同了。

“圖”是謀劃。《詩經·小雅·常棣》:“是究是圖。”《左傳·僖公三十年》:“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莊子·逍遙遊》:“背負青天而莫之夭閼者,而後乃今將圖南。”引申爲想辦法對付。《左傳·鄭伯克段於鄢》:“無使滋漫。蔓,難图也。”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

“謀”的本義是諮詢。《左傳·襄公四年》:“咨事爲諏,咨難爲謀。”由遇到疑難向人徵求意見引申爲商議、考慮、謀劃。《詩經·衛風·氓》:“來即我謀。”《左傳·曹劌論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列子·愚公移山》:“聚室而謀曰。”又引申爲暗中算計。《論語·季氏將伐顓臾》:“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墨子·七患》:“四鄰謀之而不知戒。”

“謀”的引申義和“圖”很相近,都有考慮、謀畫的意思。但是,“圖”是重在考慮後有所決定,更多着眼於達到谋劃的目的;而“謀”重在商議出辦法或計謀。因此,大多數情況不,兩個詞是能互換的。

  “謀”和“慮”的意思也很相近,還可以交換使用。既可以說“深謀”,也可以說“遠慮”兩者還經常並舉。《墨子·非儒下》:“今孔某深慮同謀以奉賊。”賈誼《過秦論》:“深謀遠慮,行軍用兵之道,非及鄉時之士也。”但是,如果交換使用,意義的重點也隨之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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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伐”、“侵”、“襲”“攻”都能指軍事上的進攻,但意義並不完全相同。

“征”是褒義詞,最初是用於上(天子)攻下(諸侯)。“有道”攻“無道”。《公羊傳·僖公四年》:“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

“伐”“侵”“襲”不是褒義詞,“侵”“襲”帶有貶義,“伐”本是個中性詞,不限於上對下,也不限於“有道”對“無道”。例如《左傳·曹劌論戰》:“齊師伐我,”齊、魯都是諸侯國,不是上對下,也不是有道伐無道。後來因“征”“伐”經常連用,“伐”也逐漸用於褒義。《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征伐以討其不然。”

“伐”、“侵”“襲”的分別是明顯的。《左傳·莊公二十九年》:“凡師有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這是對三個字的分別作出了簡要的說明。

“伐”是公開宣戰的正式的戰爭,進軍的時侯雙方都要鳴鍾擊鼓。因此在《曹劌論戰》中有“公將鼓之”,“一鼓作氣”,“齊人三鼓”的敍述,《左傳·之戰》中也敍述了擊鼓進軍的場面。

是不宣而戰,不要藉口,不用鐘鼓,直截侵犯別人的國土。例如《墨子·魯問》:“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莊子·讓王》:“韓魏相與爭侵地。”再如《左傳·齊桓公伐楚》:“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這是說,齊桓公要稱霸,先是不宣而戰擊潰了蔡國,再準備進軍楚國,才正式向楚國宣戰。

“襲”是襲擊,偷襲,比“侵”更富於秘密性質,是乘人不備而偷偷地突然進攻。例如《荀子·仲尼》:“外事則詐邾襲莒,併國三十五。”又如《左傳·鄭伯克段于鄢》:“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這是說公叔段準備偷襲鄭國的國都;所以後面說“夫人將啓之”(公叔段的母親準備作內應,偷開城門)。下文敍述鄭莊公公開反擊公叔段,因而說:“公伐諸鄢。”

“攻”是進攻、攻打。《左傳·齊桓公伐楚》:“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孫子兵法·謀攻》:“其下攻城。”《墨子·公輸》:“公輸般爲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攻”往往偏重於軍事上的攻堅戰,是軍事進攻的泛稱,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攻打”,不象“征”“伐”“侵”“襲”各有明顯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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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青”是藍色,不當黑色講。《墨子·辭過》:“青黃刻鏤之飾。”中古以後,“青”才有黑色的意思。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

“蒼”是深藍。《墨子·所染》:“染於蒼則蒼,染于黃則黃。”《莊子·逍遙遊》:“天之蒼蒼,其正色邪?”

“碧”在上古沒有顔色的意思,本是玉名,《莊子·外物》:“ 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爲碧。”後來指稱淺藍色(青白色)。孔稚珪《北山移文》:“碧嶺再辱。”江淹《別賦》:“青草碧色,春水綠波”

“青”“蒼”“碧”雖都是藍色,但是有深淺的分別。人們對顔色的分辨,並不是整齊畫一的,因此三個詞有時侯可以通用。“蒼天”也叫“青天”又叫“碧空”或“碧落”。“青草”又叫“碧草”,“青苔”又叫“蒼苔”。

“綠”即今天說的綠色《詩經·衛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

“藍”字在上古不表示顔色,而是指一種染藍色的植物。《詩經·小雅·采綠》:“終朝采藍,不盈一襜。”直到中古以後,“藍”字還很少用來表示顔色。杜甫《冬到金華山觀》:“上有蔚藍天,垂光抱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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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和“具”不僅字形不同,古音也不同。“俱”是見母,侯部;“具”是群母,侯部。兩個字用作動詞時,意義差別很大;用作副詞時,意義也不相同。

“俱”用作動詞,表示在一起,同去或同來。《莊子·天運》:“道可載而與之俱也。”

“具”用作動詞,表示準備、具有。《左傳·鄭伯克段于鄢》:“繕甲兵,具卒乘。”

“俱”用作副詞,是偕、同的意思,用來表示主語的範圍。《荀子·勸學》:“白沙在泥,與之俱黑。”

“具”用作副詞,表示盡、悉、統統。《墨子·備梯》:“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

在先秦“具”用作副詞,偶然可作“俱”講。例如《詩經·小雅·節南山》:“民具爾瞻。”但是,後代就不這樣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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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中“壹”是“一”的大寫,但在古代兩個字意義和用法都有不同。

“一”是具體的數字。《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壹”是抽象的概念,表示專一、無二心。《左傳·成公十三年》:“是用宣之,以懲不壹。”

  “壹”一般只用於“專一”的意義。“一”除了用作具體的基數外,還用作動詞或形容詞,表示統一、一致。《荀子·王制》:“和則一,一則多力。”但是,由於“一”、“壹”同音,有時候可以互相借用。《儀禮·士相見禮》:“君答壹拜。”這是借“壹”爲“一”。《荀子·勸學》:“淑人君子,其儀一兮。”“一”是指專一,這是借“一”爲“壹”。“一”和“壹”通用,不能說明二者沒有分別。《荀子·解蔽》:“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這裏“一”“壹”並用,可見“一”和“壹”是有分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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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同义词辨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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