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18-04-10 15:17:4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保修期:不低于2年,按照国家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6)质保金:审定决算款项的3%

二、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1)本施工合同及附件含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答疑;

4)技术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

9)其它。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服务的最低要求,甲方的招标文件对乙方工程服务等提出更高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三、项目负责人

甲方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四、监理

甲方委托 作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根据监理合同授权履行监理职责,授权内容另行书面通知。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所有通过监理向乙方出具的法律文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争议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五、完善施工图

(一)图纸会审:甲乙双方会同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如设计中存在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其它缺陷的,乙方要积极配合,在确保装修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提出修改意见,供甲方参考。上述工作应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

(二)工程量增减:因前述第1款会审施工图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或者施工中出现变更的解决办法:一是甲方在施工图、招标文件和答疑中未要求的项目,作为工程变更,按程序经甲方批准后按规定进入决算;二是甲方在施工图,或招标文件,或答疑中已要求的项目,但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或错误的,所需各项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三是施工图纸及其他招标文件已要求,但甲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工程量偏差、项目描述不符等,视为乙方完全认可;四是在图纸会审和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引起工程变更(增或减)的,按合同约定进入决算。

六、工期

(一)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天(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或缩短: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严重影响工期的;

2、甲方原因提出停工的;

3、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的。

乙方上述情形发生后7日内,就工期的变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乙方逾期提交相关报告,甲方可不予认可。

七、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缺项、工程量偏差等错误的,乙方须按图施工且不予计量;因工程签证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计算。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返工,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验收标准: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室内装修作业现行有效的验收标准。

(三)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由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进行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果甲方驻工地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在保证隐蔽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已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甲方驻工地代表仍有权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返工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隐蔽工程经检查合格的,所返工需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查不合格的,返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乙方按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验收所必需的工程资料三套,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期延期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日志、材料进场报验单、变更单及批复、隐蔽工程记录及相片、材料合格证及质检报告、整改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工程决算、安防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手续等资料。甲方按照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会同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如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各项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定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在其权限范围内办理或上报验收、设计变更、材料代换、主要材料质量和价格认证及其他事宜;确定 为项目基建管理人员,负责对甲方驻工地代表及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落实;

2、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协调乙方施工所需水、电,提供施工场地;

4、及时检查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施工图纸以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

5、初步审查工程决算,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但凡涉及到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变更、签证、索赔等法律文件,须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7、施工用水、电在施工进场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承包人自行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电讯及通讯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确定 为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为乙方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在本合同签订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5,每天不低于8小时,每少一天扣0.5万元,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乙方承担上述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0.5万元罚款,乙方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甲方认可后方可离开。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0.5万元罚款,乙方承担上述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每次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规定工期交付使用,及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成品保护规定等,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损失、伤亡等事件的,所需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文明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施工中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施工垃圾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费用自负;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施工地相关要求办理,争创文明施工工地,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并承担其费用。

7、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一切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手续办理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用及发生的所有材料二次搬运费用;

9、在合同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响应并负责无偿修理。否则甲方有权使用质保金进行维修,不足部分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支付;

10、无条件配合其他合作单位的设备安装调试,达到设计使用效果及技术指标;

11、负责消防设施的报验,并按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发生民工堵门等事件,每日每次罚3万元。

13、乙方保证整个施工期间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4、乙方须尽全力在现有施工条件下按期施工,放弃施工条件方面的索赔。

15、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作为其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若无违约情况,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6、乙方在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所做保证或承诺的事项,凡不与本合同冲突的,乙方均应与本合同一并严格执行。

十、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及付款办法

本工程签约合同价: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已经包含增值税税款。乙方因本合同项下服务/货物而须支付的其他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保证合同各项标的对应的税率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付款时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乙方如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甲方将依据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最终实际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为扣除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后的数额。

2.除特别说明外,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应保证发票真实、合法,各项信息全面、完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且农业银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提供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3)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的;

(4)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其他情况;

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果乙方向甲方开具虚假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要求赔偿损失或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未及时开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增值税税额,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可抵扣税额。

5.因乙方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导致税额不一致,并有损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将税额差额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

6.若出现退款的,对于需要进行作废处理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甲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发票的处理事宜。

十一、风险范围及合同价款调整

(一)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清单错误,如漏项、工程量偏差、项目特征不符时,不予调整的风险;

2)乙方承担保管费,结算时不再调整的风险;

3)乙方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及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4)法律法规变化

5)物价变化

6)合同中明示及隐含的风险,乙方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乙方已综合考虑到签约合同价款中。

(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及方法:

1)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调整;2、暂定价(材料和设备)变动调整;其他不予调整。

2)设计变更调整的价格确认

因设计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合同价款调增的,不按且不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施工期间河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下浮10个点计算调整。

因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及(或)工程量减少,合同价款按标价工程款清单据实调减。

3)暂定价调整的价格确认

甲方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甲方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4)无论调增和调减项目,如果施工方未按照规定提出调整报告的,甲方有权自行对调整事项进行出具调整报告,并纳入付款或者结算过程中。

(三)付款办法

1、本工程施工期间无预付款和进度付款,工程按规定完工验收合格后分两批支付工程款项:

第一批支付款项: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竣工决算经甲方审核(含内部和第三方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同意后,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出具《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甲方根据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向乙方支付第一批工程款:

1)若乙方考核评价分值≥90分,支付审定决算款项的97%

2)若乙方考核评价分值≥80且<90分,根据实际考核评价分值占总分值(100分)的比例,支付同等比例的审定决算款项的97%,即付款金额=审定决算款项×97%×(考核评价分值/100);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乙方整改情况重新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后,甲方支付付款金额与审定决算款项97%的差额部分。

3)若乙方考核评价分值<8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首批审定决算款项将全部不予支付。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乙方整改情况重新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在80分(含)以上的,根据实际考核评价分值占总分值(100分)的比例,支付同等比例的审定决算款项的97%,即付款金额=审定决算款项×97%×(监督考核评价得分/100),付款金额与审定决算款项97%的差额部分将不予支付。

第二批支付款项:审定决算款项的3%留作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根据《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报告》评价情况支付。

1)若乙方考核评价分值≥90分,支付全部保修金款项;

2)若乙方考核考核分值≥80且<90分,根据实际考核评价分值占总分值(100分)的比例,支付同等比例的保修金款项;

3)若乙方考核评价分值<8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保修金款项将全部不予支付。

2、乙方应在甲方签署考核评价报告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在15日内开具发票。

(三)该审核总造价竣工决算、甲方内部审核、提交第三方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核时间不得超过竣工验收之日起60日。

(四)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项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在甲方每次支付款项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账户变更,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在乙方通知甲方账户变更前,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账户转入当期款项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十二、材料供应

(一)材料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材料均由方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甲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指定有品牌型号范围(不低于3个)的,乙方必须在指定品牌型号范围内负责订货。其他主要材料必须在进货前提供拟进货品牌及型号清单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方可进货。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主要材料,不准使用,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材料验收:本工程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证明资料。所有材料进场后,必须通过甲方和监理方验收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如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使用,否则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和监理方应在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投入使用。

(三)如乙方采购、使用的材料因假冒、伪劣等原因侵犯第三人权益或被有权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变更、签证

(一)工程变更:

甲方有权提出工程变更,并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变更事宜,乙方必须按照变更的方案施工。

因施工环境、房屋结构、图纸设计等原因引起的变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应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现场签证

1、乙方应甲方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乙方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后的7天内向甲方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

4、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甲方签证确认,乙方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5、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乙方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现场签证需按附件中的模板格式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的,每超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乙方停工或怠于施工处于持续状态,经甲方催告仍未恢复正常施工状态,造成工期迟延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第三方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款的30%,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因周边关系协调不力而造成工期延误的,依照该条承担违约责任。

2、如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或者需要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3、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工程,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有现场材料经甲方清点,由甲方留置,作为违约担保物。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已发生的工程量,甲方将暂不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权委托有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鉴定和估价,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转包行为的认定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若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施工期间每月在施工现场管理的时间少于20日或者缺席重要会议连续超过3次(含)视为转包。

4、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另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施工中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立即封存所有不合格材料和已经使用的材料,经核实价值后,由乙方承担双倍材料价款的违约金;

6、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不遵循施工规范和工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

7、超越甲方代表权限的签证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则一律视为甲方代表个人行为;乙方凭此签证施工的,则责任自负。

8、若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上述各项违约金的标准或比例分别计算,同时适用。

十五、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按照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合同价款。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工程但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他费用不予支付。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暂停向乙方支付任何价款。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28日历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乙方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货款,按合同约定核算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双方应在28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应办理结算合同价款。如果甲方应扣除的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金额,乙方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甲方。双方不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算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合同解除后,无论有关合同解除的计算工作是否完成,乙方均应在10内首先退场完毕,并妥善完成工程交接及工程技术衔接等配合义务,否则应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

十六、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七、不可抗力

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八、合同的转让及更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转包或分包现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款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资产重组、并购等涉及债权债务变更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应于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七日内通知甲方。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2: 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

发包人(甲方公章)

址:

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

邮政编码:

承包人(乙方公章)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4a4a2a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31.html

《合同样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