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庆、李致忠。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张志清、陈红彦、陈先行、刘乃英、吴格、沈乃文、程有庆、赵前、徐忆农、鲍国
强、唐桂艳、王清原、韦力、杨居让、童正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65df0f3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