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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并账,俗称并大账,自从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出要求,2014年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再次强调之后,仿佛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今天,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并账 基建并账范文,欢迎参考!并账
老孔谈∣基建并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行政事业会计—行政事业会计人自己的自媒体
事实上,这个规定落实的并不彻底。如果展开了说,估计能写一本书。今天不扯闲篇,谈一谈到底如何并账的问题。希望有经验的各位朋友多多赐教。
开始之前,先提个醒:
1、并大账并不是取消基建账,短期内仍然是两套账并存。并账只是把基建账在大账中予以反映,能够通过大账掌握单位全面状况,而不是取消基建账。在并账中,基建账的核算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仍然是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这一点在会计制度衔接中是明确的。
2、并账分两步,一个是一次性的,是过渡到新制度时;一个是长期、定期的,至少按月并账。如果之前一直没有按“规定”并账,那么首先要做的是把期末数并账,然后再定期将发生数并账。
3、大账相关科目下设(基建并账)标志或明细科目,便于区分。我想,把握住前两点,对基建并账就有一点头绪了。
好了,下面咱们就来具体谈一谈到底怎么并账。其实这个事情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说明里面是有说明的,事业单位制度衔接说的简单,行政单位制度衔接说的就相对清晰明了多了。下面主要以行政单位为例介绍。
一、基建并账(初始并账)
首次基建并账日,是将基建账中的科目余额分析后并入大账的。会计分录(指大账,基建账不需要做)归纳为:
借: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负债(长期借款、应付账款..)
净资产(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
注意,资产、负债、净资产都是针对大账来说的。基建账务由于出台较早,仍然沿用计划经济“资金占用=资金来源”这一平衡,与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不一样的。
资产类,比如基建账“现金”科目余额10000元,则大账并账分录相应的“借:库存现金—基建并账 10000”。相应的“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直接借记即可,注意,作为资产类的备抵科目,如基建账“累计折旧”,是需要在大账分录中贷记的。而对于基建账“设备投资”“库存材料”等科目,则是合并后大账中“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并账”的。
负债类,要将应交款类科目根据交付对象不同,分别“贷:应缴财政款—基建并账”或“贷: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基建账“应付工程款”贷方余额要根据偿还年限划分在大账“贷:应付账款—基建并账”或“贷:长期应付款—基建并账”其他的负债类科目也要根据科目对应表分析填列。
净资产类,基建账“其他投资”“库存设备”等借方余额,大账“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基建账“基建拨款”“留成收入”归属同级财政结转部分大账“贷:财政拨款结转—基建并账”,归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部分大账“贷:财政拨款结余—基建并账”。而基建账“其他借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贷方余额减去尚未使用借款金额后的差额,是“借:待偿债净资产”等。
初始并账,可以理解为将两张表合并起来,由于体系不一样,只好采取人工判断,把它们放到合适的科目中去。可以看到,有的科目只看贷方余额,有些科目只看借方余额,还有一些科目无家可归,造成分录借贷方不一定相等,所以,还要根据他们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基建并账”科目。
由于有一些科目需要合并,有一些科目需要拆分,具体的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分录,一一展开就太长了,而且会计制度衔接都有说明,就不一一列举浪费篇幅了。
由于初始并账相当于建立“新账”,就像设置期初数,所以只关注当期科目余额,而不必考虑收支问题。另外,由于基建并账只是为了反映全貌而不是日常核算,像“应付账款—基建并账”等科目就没有按照权益方设置明晰的必要了。
二、定期并账
有的是采取复印件在大账中重新登记的方式逐笔核算,有的是利用汇总表将发生额登记的方式汇总记账,多借多贷。由于没有见到明确规定,大家伙儿觉得那个简单就可以用哪一个(虽然貌似都不简单)。
对于资产、负债、净资产类科目,可以根据对应关系,按基建账相关科目本期借方净额,大账借记对应科目;本期贷方净额,大账贷记对应科目。资金交回业务,根据归属,借记“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基建并账”或借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基建并账”。
对于收入类,将基建账“基建拨款”本期贷方发生额分财政和其他分别“贷:财政拨款收入”或“贷:其他收入”;基建账“上级拨入资金” “贷:其他收入”。
对于支出类,相对又复杂起来。因为需要根据新制度的支出确认标准,对基建账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大账“借:经费支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大账和基建帐之间的内部事项,如大账作为经费支出转入基建账的资金,以及互相之间的往来款项,在并大账时需要重回或抵消,以免虚增资产负债等。
看到这里,不知道你有没有一点点明白?还是更加糊涂了?呵呵。由于基建账本身就比较复杂,业务量少的还好说,业务量比较大的话,会计们就不用干别的了,天天分析计算吧。所以,虽然从制度上来讲已经要求并大账了,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很多没执行的地区。顶多,在年终决算时并一次账反映一下。期待快要出台的政府会计制度会科学的规范这一部分内容。
话说回来,现在的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编制紧张、人手不足的难题,往往都是身兼数岗,再加上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种繁杂琐碎的工作铺天盖地,各式各样的检查接踵而至,都有一点疲于奔命的感觉,正常的业务都忙不过来,再干这些的确有点强人所难了。
并账
实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会计处理案例
例如:某市疾控中心实验综合楼工程项目,是发改部门集中安排的建设项目。2015年1月份,发生了以下会计业务:
1.根据中标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单、税务发票等资料,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单位通过财政直接支付90万元,欠付工程款10万元。
2.收到某社会团体捐赠30万元,指定用于购置实验设备,结余资金留单位使用;单位购置该设备28万元(不需要安装,入库后交付使用),结余资金2万元。
3.收到上级主管那部门拨付补助资金20万元(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实验楼建设。
4.用上级补助资金支付监理公司监理费5万元。
5.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预付某公司电梯设备款20万元。
●基建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1.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实验综合楼100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90
应付工程款—某施工企业10
2.(1)借:银行存款30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基建拨款—捐赠30
(2)借: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投资28
贷:银行存款28
借: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28
贷: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投资28
3.借:银行存款20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基建拨款-上级补助20
4.借:待摊投资—监理费5
贷:银行存款5
5.借:预付工程款—X公司20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20
●根据本月发生额并“大账”
1.计算基建账有关科目本月发生额: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本月发生额=100+0+5+20=125
“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本月发生额=28
“银行存款”本月发生额=30-28+20-5=17
“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月发生额=90+20=110
“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捐赠”本月发生额=30
“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上级补助”本月发生额=20
“应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本月发生额=10
2.并“大账”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125
固定资产—专用设备28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25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8
同时: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120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5
其他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8
银行存款17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110
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20
其他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30
应付账款—X施工企业10
3.大账期末结转
1)、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实验综合楼 120
非财政补助结转-实验综合楼 33(=5+28)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120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5
其他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8
2)、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110
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20
其他收入—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疾病防控—实验综合楼30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实验综合楼 110
非财政补助结转- 实验综合楼 50(=20+30)
并账
黄材镇合村并账,村级财务“大清查”,腐败问题无处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2017年村级顺利换届打好基础,宁乡从10月10起,在全县开展合村并账及村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黄材镇10月19日召开合村并账及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大会,村级财务开始大清查,腐败问题无处藏。
本次财务清查范围从2014年4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的村级财务,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辖的村(社区),清查包括报结财务手续、冻结财务开支、清理村级财务、锁定债权债务和核准集体“三资”。
全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确保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高效,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工作重点
(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主要对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的大盘底,查集体“三资”登记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等往来清理情况、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是否有漏报“三资”现象,在“三资“管理中是否有以权谋私、盘剥克扣、强占掠夺、挥霍浪费等问题,是否有债权债务不清晰,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是否有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应进未进交易平台、虚假项目工程等现象。
(二)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查上级财政资金(特别在涉农惠农、土地征收补偿、民生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乱发滥补等问题;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坐支坐收情况;是否存在财务手续不健全、重报多报、开支不合理情况;是否落实“三零”要求。
(三)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是否有公开不及时、不全面,资产和债权债务公开不具体,收支公开不详细等现象,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工作步骤全面清查工作按照“乡镇(街道)实施清理、部门业务指导、纪委统筹调度”的原则,在县纪委的统一领导、调度下开展。
1、财务清理。10月20日前冻结村集体资金核算专户,11月23日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纪(工)委、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联村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开展清理工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负责加强对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制定业务流程,明确清理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
2、线索收集。各乡镇(街道)对财务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收集、受理。各督导组要根据问题导向,通过调查走访、个别访谈、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掌握村(社区)财务管理、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走访两天。各督导组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县专项检查办汇总。
3、问题核查。对财务清理、调查走访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不分时间界限,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牵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将问题线索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县专项检查办。
4、公开公示。在全面核实、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村级财务公开程序对村级财务清理结论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村级财务清理结论实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联村领导(干部)、财政所长三方签字,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5、合账并账。11月23日到30日,全县合并村所有财务账目及资产资源统一并入新村,重新建账。各乡镇(街道)明确合并村临时财务负责人及报账员。12月1日开始合并村启用新账户核算。
要求:严肃查处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给予问责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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