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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时间:2019-05-04   来源:策划书   点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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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策划频道与你分享!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一篇

明察暗访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根据委局机关的部署,现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时间为6月25日-6月26日。

二、检查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贯彻情况。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纠正“四风”问题等规定的细化完善、安排部署、落实执行情况。

(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是否采进行报备。

(三)三公经费情况。主要检查:用公款旅游,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相互违规宴请,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行为。

(四)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检查: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

(五)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

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行为。

四、方式方法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紧盯关键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调查核实与走访了解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1、对明察暗访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准对外泄露明察暗访工作相关内容及信息。

2、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相关活动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文字、音响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纪工委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二篇

******纪工委

2015年元旦节后期间明查暗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开发区党工委部署,现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时间为1月4日至1月6日。

二、检查单位

********

三、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情况。主要检查:对******x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检查:遵守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遵守党员干部“十不准”,及节日期间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 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行为。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明查暗访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查暗访工作。

- 1 -

组长:****

成员:******

五、明查暗访纪律

1、明察暗访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明查暗访工作。

2、明查暗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明查暗访情况。

3、根据明查暗访内容,严禁向被明查暗访部门及相关人员泄露暗访信息和相关情况,保证明查暗访结果的真实性。

4、在暗访过程中暗访人员一般不公开身份,确因工作需要亮明身份的,被暗访部门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检查,主动配合,不得无理取闹,否则视情作出相应纪律或组织处理。

5、明查暗访结束后,明查暗访小组应及时写出明查暗访情况报告,并对明查或暗访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6、严禁明查暗访人员擅自处理或向相关人员及外界透露暗访情况。

7、明察暗访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相关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文字、音响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可现场纠正并责 - 2 -

令被检查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2、对于一般性问题,责令各部门进行处理;对较严重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进行限期整改,给予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3、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问题,严格按照开发区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涉嫌违纪违规的,依据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七、结果运用

1、明查暗访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2、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3、对涉及问题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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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行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沿海港口系统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为,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组织方式

本次明查暗访活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并以适当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

(一)自查。各港区港口管理局分别组织对本辖区和监管的行业进行明查暗访,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综合处。

(二)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于9月上旬组织相关处室进行抽查。

明查暗访工作由局综合处、规建处、港务处、财审处联合组织,局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各港区港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基层站所在管理、执法、服务方面的情况;发现和解决港口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和查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和影响港口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单位创先争优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港口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港口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和服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省厅将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和厅属有关单位进行互查,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明查暗访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活动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广度,务求实效。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明查暗访活动具体方案、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

(二)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要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明查暗访,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增强明查暗访能力,提高实际效果。要做好明查暗访记录,认真填写明查暗访登记表、汇总表。明查暗访活动组织情况作为各单位开展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局组织的年度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和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之中。

(三)即查即改,确保实效。要及时纠正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基层单位在管理、执法、服务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明查暗访情况汇总制成光盘,与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综合处。

(四)改进作风,抓好宣传。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确保明查暗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省厅党组十二项规定和市局党组十项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约束,防止影响基层正常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优势,及时宣传报道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宣传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典型。

2014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四篇

方案一: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口市20**年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目的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扎实为民服务,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部门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实施海口“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区工商局、工商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20**年民主评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方案,我局决定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挺雄

副组长:何冬雨、许家增、陈威

成员:王建禄、柯景森、黄良敏、赵梓丞、王明光、文爱强、周小岛、韦长茂、石晓清、张金清、符建国、王康雄、陈子任、林维平、陈清斌、吴雅琼、翁映阳、王小松、郑德伟、许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科,主任由王建禄副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民主评议工作和总结上报工作。

四、评议内容

1、在信息公开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6、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效能10项工作制度、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

五、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主要采取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监督整改、综合评定和总结提高等6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局、区(直属)工商局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及时选聘评议代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内容、服务承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监督方式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和监督,为民主评议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6月1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结合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要重点结合评议内容进行“七查七看”,即:查思想认识,看主要领导和所属机关人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参与民主评议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查政务公开,看政策法规宣传是否到位、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工作制度等方面是否落实公开;查依法履职,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查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查制度建设,看有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效能10项工作制度、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通过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和“七查七看”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且汇总整理,在自查过程中,做到边查边改、边查边纠。同时,市纠风办也将派出行风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

(三)召开民主评议大会(10月21日至11月20日)。召开民主评议大会(时间另定),参会的评议代表不少于100人,主要邀请本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行风评议员等参加(本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不能超过代表人数的30%)。会上,主要领导要报告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质询和填写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工作由被评部门组织实施,市行风评议代表负责监督,市纠风办负责统计。

(四)抓好整改(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以及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列出整改时间表,切实抓好整改。并于11月2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市局监察科,以便汇总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和评议代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到位,督促各单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满意度测评(12月21日至l2月31日)。市纠风办将对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6个方面的情况采取“四级量表赋值法”评议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即:“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等4个档次,量化分值分别为:100、80、60、40分。综合评议结果由评议大会测评、社会问卷调查、领导综合评价、单位互评及网络评议5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在总体得分中的权重比为4:3:1:1:1(即评议大会测评占40%,社会问卷调查占30%,领导综合评价l0%,单位互评占10%,网络评议占10%)。5项评议中各项所占分值的结果之和,即为单位的最终评议分值。社会问卷调查委托市统计局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市纠风办将对民主评议分值进行最终统分,并将综合评定结果报市效能办,作为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六)总结提高(年1月)。认真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局政风行风好转。市局于年1月20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汇总评议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呈市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审议,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依审在各新闻媒体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民主评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正确对待和主动配合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心协力,内外互动,不断推进本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明确分工责任,科学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确立目标、落实分工、明确责任,以积极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行风代表的评议。做到“五个结合”,即:评议与职能相结合;服务与岗位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整改与监督相结合;抓机关与抓所(队)相结合。

(三)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的建设。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民评工作是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每年一度民评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中共呈贡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呈贡工商局实际,制定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局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年度民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监察室),主任由局总支宣传委员肖勇兼任,负责民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商职能和新区建设要求,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民评,促使党员认真对照检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客观评价党员在履职和新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和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

(一)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是否正确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呈贡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是否具有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同做好工商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真心真意为投资商和经营者服务,为他们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和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

(三)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要求。

(四)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做学习的表率,做工作的模范,做廉洁自律的楷模。

(五)在改革发展中,如在新区建设中是否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范围是在职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活动不评定等次,评议工作从11月23日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一)学习教育。一是由呈贡工商局党总支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动员和部署评议工作。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先锋模范意识。

(二)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全局每位党员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及年初制定的党员个人自定目标责任书,总结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工作中党员模范作用和新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个人民评总结材料。

(三)民主评议。由呈贡工商局党总支制定各支部优秀党员的分配名额,然后由各支部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一是由党员个人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作总结发言。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明辨是非,进一步找准问题,以达到增进了解和团结的目的。三是支部根据本人自评和评议,评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党员等次。四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和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由总支在局红盾网党建栏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党员或群众对结果提出意见,由支部认真核实情况后向总支反映;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总支按规定的优秀党员名额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慎重稳妥,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

五、民评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民评工作,充分认识民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抓认真,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实施。

(二)民评工作要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要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要与“两年”建设、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规范化建设等软环境建设相结合;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要与完成新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要与查找工作不足、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

(三)要求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局监察室。

方案三: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局决定,继续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促进全市工商系统转变观念、发挥职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晋东明珠城,实现“富裕、文明、生态、诚信”XX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参评范围

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安排,20**年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抓好对基层工商所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省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深刻认识投资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对对外开放的决定性影响,从工商部门的行业特点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制定出台相应的优化投资环境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在落实中取得明显成效;把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与调整优化本地产业结构、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等紧密地结合起来。“重商”就是对外来投资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主动为投资者着想,及时排忧解难,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尊重爱护外来投资者,个个热情主动为投资者服务的良好氛围;“亲商”就是要以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客商,主动与投资者交朋友,以真挚的感情吸引、留住客商;“安商”就是要为客商创造一个注重诚信,依法规范、秩序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让投资者安心在XX发展;“富商”就是要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通过守法经营盈利赚钱,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以良好的招商引资机制,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才、资金、项目进入XX,建设XX,发展XX,从而促进XX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全市工商系统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个别部门和个别人员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杜绝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权利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以创建群众满意的部门为目标,建立服务承诺制,实行首办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落实兑现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管理就是服务”的执政理念和管理思想,在执法和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

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廉政就是环境,廉政就是效益。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以实际行动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自己实际行动的号召力和感召力,带头顾大局、办实事,带头讲原则、讲党性,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干净办事、廉政勤政的氛围,以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教育自律机制,不能腐败的制度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敢腐败的严厉惩罚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抓班子,带队伍,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评议重点

全市工商系统的评议重点要放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以及基层工商所作为评议的重点,专门集中三个月的时间抓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以及基层工商所的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筹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休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1、各县局、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的评议领导和工作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制定20**年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月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结合上年度的整改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切合实际,要有具体指标,并报市局行评办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继续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4、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可设立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要通过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普遍调查手段,深入了解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要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市局行评办。

2015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五篇

第1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牵头单位,20XX年应按照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在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是成立了以中心主任林建钦为组长,中心副主任杨琨、刘涛和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和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资金运作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三是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进行“三清三建、六查六纠”,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的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审贷小组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制定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协调财政、审计和人民银行市分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三)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实现住房保障的重用作用。

(四)按照《会计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规定重点加强对资金和财会人员的监管,完善与各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委托协议》,规范受托银行的行为,明确相关的权力、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银行沉淀资金和大额存单的印鉴、密码必须实行分人管理和定期稽核制度,按时准确填报《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报备表》,确保资金监管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三.纠风工作的重点

20XX年要继续围绕省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XX]20号)规定和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政策法规,继续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实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公积金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一)加大归集力度,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要从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发,继续认真贯彻《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为契机,狠抓归集扩面不留死角。归集面和归集量要在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再创新高。

(二)大力发展个贷业务,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办法的规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把个贷业务搞上去,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专人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不发生一例还贷逾期,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格管理,确保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工作要严把政策关和审核关。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快捷办理,不打折扣;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热情接待,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但坚决不予支取。同时,在执行提取政策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所有提取职工一视同仁,绝不能放宽条件,搞人情提取和技术套取。

(四)加强财务管理,安全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资金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安全运作好银行沉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努力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增值收益。

(五)把纠风工作与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相结合,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完成前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的要求,继续落实好“三清三建、六查六纠”的各项任务,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第2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州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主题,按照“纠风惠民”的要求,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涉及民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活动。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②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巩固专项治理成果。③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强化教育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拨付使用到位。④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①项第一监察分局、县卫生局负责,②③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②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③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范筹资酬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①项第四监察分局、县农业局负责,②③项第四监察分局、县经管局负责,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3、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清理,重点整治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行政审批、许可前置条件乱收费,垄断性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费,行业协会、学会利用部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和变相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以上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①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加强教育收费文件审核把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②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盈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控制学生食堂盈利水平。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评议办法,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秩序,落实教辅材料新政策。④以县城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⑤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①至⑤项第一监察分局、县教育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①集中开展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②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③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降低药械虚高价格。④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机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⑤积极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⑥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①至⑥项第一监察分局、卫生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6、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认真执行征地拆迁政策、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背后违纪违规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7、坚决纠正金融、电信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①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清理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②强化电信行业监管,清理和规范电信资费文件,进一步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①项县银监局负责,②项第三监察分局、县经信局负责,县物价局配合。

8、坚决纠正涉车涉路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②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落实治理超限运输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执罚执收不规范行为,严格整顿和规范客车运营秩序。③继续开展公车专项治理活动。

①②③项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9、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吃空饷”等行为。②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③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④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第①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③项第三监察分局、县住建局负责,②④项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20XX年对教育、卫生、水利、农业、林业、人社、计生、扶贫、药监、民政等部门及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20XX年国土、住建、环保、国税、地税、安监、物价、交通8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配合做好州纠风办组织的“县(市)长热线”工作,构建多媒体联动热线模式。(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作风建设与纠风治乱相结合,通过切实巩固农村“禁整无事酒”成果,查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专班人员,对照任务逐项抓落实,并将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按时按要求书面报告给县纠风办和监察分局。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政风、行风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各监察分局负责对所监管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县纠风办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责任单位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程序实行追责问责。

第3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管实效,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市纠风办《20XX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广纠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教育、监督、制约等纠风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违法广告,促进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1. 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肉制品专项整治和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完善各项责任制度,依法进行许可工作。二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省上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步伐。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制,在每家餐饮服务单位显著位置都要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方便消费者了解各项信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建设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今年要保证去年“一区、二街、二店”创建成果的同时,在全市新增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2个、餐饮示范店3个,力争再创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广安区局要对照国家局和商务部出台的《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办法》,创造条件,争取进入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和创建工作。

(二)深化药械安全整治。1、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中药饮片企业不按GMP规范生产加工,不按《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工,进行简单的中药饮片分包装即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诊疗用的基本药物和毒麻限剧药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药品的进货渠道、储藏、保管、质量以及毒麻限剧药品流向等进行检查。3、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建立重点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三)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销售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销售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从源头上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公开制度,突出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惩戒措施。三是严格执行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管理制度。使企业在药械研发、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招投标等过程中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在药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自觉维护药监队伍形象。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定期考评,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推行执法检查回访制。将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要求及廉洁自律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管对象,由被检查对象填写意见,封好后由执法人员带回或邮寄于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2.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去向公示制,在局机关每个办公室显眼处贴一块去向告知牌,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让“有制必遵、违制必究”植根于职工心中。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窗口转”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网络处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及时提供更新审批业务所需的电子资料,建立药械政策法规网上查询系统,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4.扎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拓宽群众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积极开展局重点岗位的政风行分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食品药品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一是(4月20日—6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5月20日—11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监督指导。2、药械安全整治。一是(4月20日—7月20日)由稽查支队牵头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4月20日—7月20日)由安监科牵头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3、(20XX年4月20日—20XX年9月20日)由市场科牵头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4、(6月20日—9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10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对以上安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做好工作总结(10月21日—30日)由纪检组牵头总结今年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行补缺补差,汇总后向市纠风办报告,使我局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和牵头监督检查。各科室、所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组要加大对纠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此次纠风专项整治成效;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源头治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回头看”,完善执法检查回访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对违反制度的督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第4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锦纠办〔20XX〕1号)文件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司法局督查促进工作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着眼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发现和解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司法行政工作落实、作风建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诚信执业,为民服务,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督查促进工作的对象

(一)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

(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各法律援助机构。

三、督查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县局各股室及司法所、法律服务组织督查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

1、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2、“三官一律”标识牌;窗口单位规范执法、服务态度情况。

3、突出问题特别是已发现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4、警车私用和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

5、走访了解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

6、县局机关的主要内容:推行政务公开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情况;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情况;监督举报电话接听情况。

7、司法所的主要内容:是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制作政务公开栏,标明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服务承诺、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司法所进行调解是否存在收费现象;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人员在岗及调处矛盾纠纷等情况。

8、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内容: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了律师执业的有关规定和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律师事务所是否统一收案,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公章、介绍信、公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存在一本发票、一制式合同问题;律师事务所是否执行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收费不向当事人开出合法票据、收费“打白条”等问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是否规范,人员、业务、财务管理和投诉处理等方面是否建立制度,对当事人投诉是否认真接待解决。

9、公证处的主要内容:执业公证员姓名、照片、执业证号码、收费标准、服务业务范围、诚信服务规则等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的形象,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对所办公证的满意程度,有无投诉;是否存在公证员私自收费等不良执业行为或违法违规办证等行为。

10、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主要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县司法局及司法所在职人员担任所主任或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辅助工作人员、实习人员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或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严格执行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是否严格遵守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等项制度;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有关规定和服务收费标准及业务范围。

11、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法律援助流程等内容是否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法律援助工作是否做到按条件、程序及时予以援助;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是否收费;服务与态度是否热情,接待语言是否文明、规范。

四、督查促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督查促进工作将采取先暗访后明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暗访采取实地查访和电话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实地查访和电话抽查时,主要通过咨询了解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无脸难看、话难听、不认真、不负责,用语不文明、效率低下等不良行为。

明查主要采取一看二查三听等方式进行。一看,主要是看在办公场所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二查,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和卷宗;三听,主要是听取本单位、本部门(处、所)开展创业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工作的督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督查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本级督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督查力量。各单位督查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县局将选调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组成明查暗访组,实施督查。明查暗访组人员不固定,根据需要,一次一组织、一次一授权。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督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促进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工作程序

1、组织形式。县局督查办根据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任务,确定督查内容重点,组织开展督查。单项工作督查,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2、反馈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各单位通报。在每次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特殊问题及时通报,其他的问题在督查结束后2日内通报。

3、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督查通报的问题,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日内报县局督查办。每次督查前,县局督查办安排对上次通报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4、责任查究。县局将对于屡查屡犯,因工作失职或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或被上级单位明察暗访通报批评的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查暗访是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措施、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将各级明查暗访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及时反馈。遇重大、特殊情况或省市县明察暗访必须将情况立即上报县局。

(二)要讲究策略,注重方法。明查暗访工作组要认真细致查阅各种资料和卷宗,并做好记录,努力掌握真实资料。要讲究策略,注重方法,明察暗访不得通知被暗访单位。

(三)要督促整改,务求实效。明查暗访工作组发现问题后,当场下发《县司法局明查暗访问题整改通知书》(具体样式见附件),并向被检查单位的乡镇和主管部门通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提出相关要求。检查结束后,明查暗访工作组将视情向被检查的单位反馈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督查办。县局将视情下发通报。对在年内出现2次以上问题的单位、个人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个人除进行纪律处分外,要向县委组织部建议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工作疏忽、渎职,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要严肃纪律,严格保密。明查暗访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职责。明查暗访工作组人员要严格自律,注意保密,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任何礼品,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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