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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时间:2019-04-28   来源:音乐教案   点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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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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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二)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由学院简介、录取通知书、院系专业、本科、附中、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
    四川音乐学简介:四川音乐学院(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川音,中国九大音乐学院之一,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1939年3月初,我国话剧运动的先驱、著名戏剧教育家熊佛西先生创建了“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设戏剧科。1959年6月改为现名。四川音乐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工业设计及艺术管理七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知名校友有中国著名流行女歌手李宇春、国际知名钢琴家李云迪、演员刘晓庆等。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为:http://zsw.sccm.cn/,点击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网站。
    更多学校招生信息让关注报考指南资讯频道:http://news.21cnjy.com/gaozhong/zn/。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三)
公 示 - 四川音乐学院

公 示

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评议通过,同意推荐以下42位同志参加省级职改办评审、审定。

正高:

朱江书

彭剑萍

谢 岳

刘 瑜

冯 军

郭 元

张 铭

唐殿全

郑伯森

彭建辉

蔡晓红

副高:

赖 丽

代 凌

陈香莹

张蜀婷

段晓娟

王 麦

舒 灼

苏 萌 音乐学系 声乐一系 管弦系 民乐系 民乐系 作曲系 音教学院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党办 基础部 声乐二系 声乐二系 声乐二系 钢琴系 钢琴系 钢琴系 钢琴系 钢琴系

唐 晶 继续教育学院

李 倩 管弦系

徐静平 管弦系

陆 晶 民乐系

施子伟 作曲系

谭金刚 音教学院

高中立

王 翔

邓育林

吴奇志

李昌龙

唐 毅

刘 益

潘雪梅

黄 林

何晓锋

舒智勇

黄瑞玲

杨 眉

邱迎春

蔡陆川

薛莉萍

王翠霞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数字艺术系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 基础部 基础部 社科学院 国际演艺学院 人事处 院办 附中 附中 附中新都校区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10日。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以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匿名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及时间以省教育厅职改办正式批文为准。

受理单位:人事处

联系电话: 028—85430200

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四)
四川音乐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管理六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 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学院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23个教学院系,一所独立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有17个学科专业,125个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

学院占地1156亩,在校生10050人(不含独立学院)。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有系统的研究机构 “五所一室三中心”(高教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流行乐研究所、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疗实验中心、音教研究中心)。两个研究院(中国非遗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13人,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288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人。汇集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员科研队伍。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大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魏晨、秦海波、韩炜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科研立项83项,出版学术专著近100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奖两项,省级科技奖20项。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显著贡献。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全院师生员工正同心同德、乘势而上,为争办人民满意的四川艺术大学而昂扬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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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人才,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创作、演唱、演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编辑、舞蹈表演与教育、歌剧表演、美术教学与创作、绘画、艺术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空间规划与设计、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传媒、群众文化教辅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大专院校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二、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1)音乐类各专业

学费

教学单位 专 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作曲系 音乐表演

录音艺术

音乐学系 音乐学

钢琴系 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 作曲、视唱练耳 指 挥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 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 9600 钢琴、钢琴调律、古典手风琴、现代手12000 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12000 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琴专业可

同时兼报竖琴)、提琴制作

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

古筝、柳琴、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大12000

提琴、低音提琴)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萨克12000 斯、古典吉他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12000

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声乐艺术12000 指导)

音乐教育 6000

音乐舞蹈 12000

音乐剧 12000

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9600 创意产业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

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12000

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

风琴】、流行歌舞 12000 就读 学制 (元/年) 地点 五年 校本部 (成都市新生路6号) 管弦系 音乐表演 民乐系 音乐表演 现代器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系 音乐表演 歌剧与合唱音乐表演 系 音乐学 音乐教育系 音乐表演 戏剧系 音乐表演 歌剧与艺术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系 录音艺术 通俗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四年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音乐学

(2)舞蹈表演类各专业 音乐传媒 9600

学费

教学单位

舞蹈系 专 业 专业方向 元/年 中国舞表演 新都校区 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舞蹈系 演与教育 12000 四年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舞蹈学 通俗音乐学路) 现代流行舞蹈 院

(3)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类各专业

学费

教学单位 专 业 专业方向

元/年

12000

17000

12000

17000 学制 地点 新都校区

(成都

市新都

区蜀龙

路) 就读 表演 学制 就读地点 戏剧系 表演 国际演艺学院 传播艺术系 播音与主持艺国际演艺学院 术 戏剧影视表演 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 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 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传播艺术系 12000 四年 作、电视剧制作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国际演艺学院 17000 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12000 系

(4)美术类各专业

学费

教学单位

戏剧系 专 业 专业方向 元/年 戏剧影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12000 美术设计 设计

成都美术学院 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数字插图 12000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国际演艺学院 17000 术 动画 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四年

数字艺术系 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12000

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

绘画 中国画、油画

成都美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游戏设计、数码影12000 艺术设计 视设计、网络传播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学制 就读 地点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装饰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雕塑 雕塑 五年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三、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我院2011年省外招生专业考试将采用网上预报名、考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

网址:川音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链接

时间:2011年1月1日起至考生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止。

2.考点现场确认: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因要现场采集照片,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因故未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在考点现场确认时进行网报的补报。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专业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5、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6、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7、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详见以下各表:

A、音乐类校本部考点

B、音乐类省外考点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五)
四川音乐学院教学计划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教学计划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教学进程计划

音乐学专业(音乐治疗方向)教学计划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六)
川音院〔2008〕93号附件《四川音乐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四川音乐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四川音乐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档案指反映具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籍的学生本人德、智、体、美及家庭政治、经济等方面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是国家和社会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和****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学生档案管理相关部门要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生档案管理要有良好的保管利用条件,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门的档案库房和规范的档案装具。学生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利于学生档案的有效保管。

第五条 全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年终人事考核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利用学生档案材料营私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有关法规者,要依法处理。

第二章 学生档案管理体制

第六条 四川音乐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学院、系(院)两级学生档案管理运行机制。

第七条 学院档案馆是对全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与协调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的集中管理业务。档案馆专门

设立学生档案科承担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 由于学生性质和办学方式的差异,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的管理具有特殊性。成人教育系应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分室,在学院档案馆的业务指导下,对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承担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九条 本章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其他各类学生档案管理参照本章管理办法执行。如无特殊说明,本章中学生档案专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

第十条 学院档案馆工作职责: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学校档案馆负责全院学生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对各学生档案管理分室进行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档案的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归档和集中保管工作;

(三)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档案信息服务;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

(五)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在学生处协助下办理应届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十一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院)工作职责及学生档案收集、归档程序:

招办、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等有关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院)是学院学生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各单位应确定一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为学生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确定数名学生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招办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学生档案内容、投递的地址和时间等具体要求,明确学生档案应通过机要函件投递,不得邮寄,也不得由学生本人自行带到学校。同时负责向档案馆提供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的招生录取档案投递信息;

(二)学生处负责协助档案馆办理应届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三)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等有关学生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院)指导各系(院)分别做好学生在校期间人事档案信息和学业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二节 学生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一)入学前档案材料

1.入学前所有学习经历有关材料;

2.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3.参加政治团体有关材料(如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二)学生报考和录取材料

如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考生志愿表等。

(三)在校期间学业档案材料

1.在校学习有关材料(如学生成绩表、授予学位决定、学籍异动材料等);

2.其他学业档案材料(包括参加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省级以上学习竞赛活动等成果的鉴定材料、参加与国内外其他高校联合培养计划的学习材料等)。

(四)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材料

1.入学登记材料(如学生登记表、入学体检表等);

2.参加政治团体有关材料(如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

3.奖励或处分材料(含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登记表或证明文件等奖励材料,个人检查、学院级处分决定或免予、撤销处分意见等处分材料);

4.毕业有关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毕业体检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毕业生专业鉴定表》、《学生军训鉴定表》等);

5.出国留学材料;

6.其他人事档案材料(包括相关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可供学院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等)。

第十三条 学生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鉴别收集的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学生档案信息记载要准确、规范,各类文字材料要真实清楚,经组织审查盖章后方能归档。

第十四条 学生档案材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三节 学生档案的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科新生、研究生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

(一)招办负责向档案馆提供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档案投递信息;

(二)教务处在向教育部电子注册通过后一个月内向档案馆提供新生正式注册名册(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

(三)学生所在系(院)的学生档案管理专(兼)职人员在新生报到注册后,对新生入校前档案(含学生报考录取材料)进行开封审核,并在六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经过审核的学生档案和按专业、学号编制的新生档案移交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本),同时各系(院)完成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学院档案馆依据各系(院)提供的学生档案移交清单,由各班级辅导员配合通知入校前档案不齐全的新生至档案馆签字认可。

(五)招办在学生报到注册后,通过国家电子注册前发生的招生信息变更,在新生入学审查结束后报送档案馆;

(六)学生在通过国家电子注册后发生学籍变更,教务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学籍变更通知送交档案馆。各系(院)应将变更学籍学生在学籍变更前形成的档案移交档案馆。

(七)对于在职研究生和委培、定向研究生等没有入学前档案的学生,只收集、整理、移交起报考录取时和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

第四节 学生档案的保管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第十六条 因病假休学学生的档案应作非在校学生档案妥善保存,复学后,应及时将其档案按所在班级重新归入在校生档案。

第十七条 退学的学生档案,按其有关规定将其档案转给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

第十八条 学生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学院学生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重新就业的,档案即按照有关规定转入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人事部门保管。

第十九条 学生出国不归、失踪、逃亡,其档案仍由学院档案馆保管。 第二十条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院的,按四川省教育厅会议精神,原则上不再保留学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 根据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原则,要对学生档案进行严密、科学地保管。

(一)学生档案要有专门的库房,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上述安全设施应该常检查。

(二)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房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要控制在摄氏14度-24度,相对湿度45-65%)。

(三)保管学生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节 学生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二条 查阅学生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阅规定,严格实行查阅登记制度,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第二十三条 查阅学生档案的程序:

(一)各系(院)只能查阅本系(院)的学生档案。凡到档案馆查阅学生档案,须经所在系(院)分管学生档案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所在班级辅导员查阅。

(二)外单位查阅学生档案,应提供其单位介绍信并经学生所在系(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查阅,查阅由系(院)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

(三)学生本人不能查阅自己的档案材料。如学生确需查阅个人档案的,须经所在系(院)分管学生档案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档案专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七)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学生用)

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实施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体现,是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请各系(院)、指导教师、学生按照《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见附件一)进行统筹安排,落实具体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着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敢于创新的精神,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可以深化所学知识和拓展专业知识面,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2.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各系级教学部门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符合本专业(方向)特点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告知本系(院)所有师生,让全体师生明确本专业(方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各系(院)要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制度,让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使知识面进一步扩大,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各系(院)应根据专业(方向)特点,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基本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创新的特征,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选课题应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为宜。各系(院)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予以审核,对不适当的选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3.选题应注重更新,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

4.选题应由指导教师初步拟定或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经各系(院)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5.选题确定后,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告》。【四川音乐学院教务系处】

三、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要求

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开展开题工作,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1.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和《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阶段实施记录表》(见附件四)组成;需要答辩的专业(方向)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见附件五)。

2.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要求:

(1)论文(设计)要求文笔流畅,字迹工整,论点明确,论据

充分。

(2)论文(设计)字数:音乐表演专业中的钢琴调律和提琴制作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各专业字数要求在5000—8000字之间;音乐表演(不含钢琴调律和提琴制作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学专业字数要求在3000—5000字之间;如果本系(院)有另行规定,以本系(院)规定为准,但字数不能低于学院规定的本专业最低标准。

(3)论文(设计)一式三份,其中含一份手写原稿。一份打印稿和手写稿交教务处存档,一份打印稿本系(院)留存。

(4)论文(设计)封面规范格式见附件二;正文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

3.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准确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和研究范围、深度,避免使用文学性较强的语言,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等。论文题目应力求简洁明了,字数应尽量控制在20字以内,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2)目录

目录的目的在于方便查询及对已装订成册的论文内容做出说明,应单独成页。目录所列层次标题最多至第三级,其中一级标题左顶格,二级标题左空两个字符起,三级标题左空四个字符起。

(3)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摘要的内容包括论文目的、对

象、观点、主要方法、结果或结论等。叙述要准确、简明、概括而不加解释,采用第三人称叙述方式,字数在300字左右。

中文摘要以“摘要”作为标题(如有英文摘要以“Abstract”作为标题),标题居中排列,内容另起一行,左空两个字符起。摘要与关键单独成页。

(4)关键

关键词是为了提供文献索引和检索使用而选取的能反映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论文选3-8个。选取关键词要注意其代表性、专指性、规范性和可检索性。

中文关键词以“关键词”作为标题(如有英文关键词以“Key words”作为标题),标题居中排列。所选关键词另起一行,居中排列,关键词间用分号(;)隔开。关键词置于摘要之后,与摘要一起单独成页。

(5)正文(含选题背景、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正文是论文的核心,应实事求是,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① 层次与段落

层次是论文的内容所表现的次序,也称意义段;段落是构成论文的最小单位,也称自然段。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前后呼应,

注意行文格式,若以自然段起行,开头要左空两个字符。

② 层次标题

层次标题是指除文章标题之外的不同层次的分标题。各层次标题要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

(1)、1);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序号相区别。

确定层次标题要注意文章整体性,划分层次,提炼标题,切忌小标题过多,使论文变得零散、繁琐。

一级标题居中排列。二级标题以后的分题序号左空两个字符起。

③ 文字

论文用的汉字要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汉字,除涉及古籍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切忌潦草和错别字、自造字。外文字符要分清文种和大小写。

④ 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除前引号、前括号、破折号、省略号外,其余标点符号都应紧接文字后面,不能排在行首。夹注及表格内的文句末尾不用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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